港人反抗/美參院通過法案 禁止出口軍用品給香港警方

香港警方暴力鎮壓頻傳,美國參議院今天通過法案反制。法案禁止美國出口特定軍用品給港警,包含催淚瓦斯、橡膠子彈等常被用來對付「反送中」示威者的武器。

在香港警民衝突越演越烈之際,美國聯邦參議院19日以「一致同意」方式,通過備受矚目的參院版「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翻攝參議院網站畫面)

▲在香港警民衝突越演越烈之際,美國聯邦參議院19日以「一致同意」方式,通過備受矚目的參院版「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圖/翻攝自參議院網站畫面)

除了授權美國行政部門每年點名、制裁侵害香港人權人士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外,美國參議院今天傍晚也以「一致同意」(unanimous consent)方式,通過由多位跨黨籍參議員在10月24日提出的「禁止商業出口涵蓋軍用品給香港警方法案」。

根據法案草案內容,在法案生效30天後,美國總統應禁止發行欲出口「涵蓋軍用品」(covered munitions items)給香港警方的許可證。這些軍用品包含催淚瓦斯、胡椒噴霧、橡膠子彈、豆袋彈、高壓水炮、手銬及電擊槍等。

「國會山莊報」(The Hill)引述法案主要提案人、民主黨籍參議員默克利(Jeff Merkley)表示,美方信奉的是言論、集會及抗議自由,不是由國家支持的壓迫及暴力。默克利說:「現在是時候禁止出口美國製警用設備至香港,這些設備正被用來侵犯人權。」

法案共同提案人、共和黨籍參議員柯寧(John Cornyn)則指出,法案能確保香港支持民主的示威者,不會遭受警察以美國製設備所犯下的暴行。

美國眾議院10月15日也通過類似法案。該法案全名為「限制出口催淚瓦斯及人群控制技術至香港法案」(Placing Restrictions on Teargas Exports and Crowd Control Technology to Hong Kong Act),簡稱「保護香港法案」(PROTECT Hong Kong Act)。

法案要求美國總統在法案生效30天後,禁止特定防衛物資、防衛技術服務及彈藥出口至香港,直到美國總統能認證,港警在過去一年沒有嚴重侵犯人權,且相關侵權疑慮已經過獨立調查,也受香港政府妥善處理。

根據美國立法規則,參院今天通過的「禁止商業出口涵蓋軍用品給香港警方法案」接下來會被送至眾議院,眾議院表決通過後則會送給美國總統簽署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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