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甩生理期!假借慶生灌醉嫩妹 惡狼脫褲見血仍硬上

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羅姓男子,先前以慶祝生日為由,邀請女性友人小萱(化名)到KTV歡唱,並趁對方酒後意識不清之際,將人一舉扛進摩鐵房間,儘管小萱正值生理期,仍遭他乘機性侵得逞,事後羅男更故布疑陣,假意傳送「我送你去旅館我就走了」、「妳這樣誘惑我怎麼行」等訊息,小萱清醒後不甘受辱,憤而前往醫院驗傷並提告;新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羅男3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去年1月間,羅男以慶祝生日的名義,約小萱到新北市板橋區1間KTV歡唱,席間小萱因喝了太多酒,全身頓時癱軟無力,連站立行走都沒辦法,此時羅男見有機可趁,遂將她直接扛進摩鐵,然後脫去其衣褲性侵得逞;羅男完事後立刻離開摩鐵,並傳送「妹妹,我送你去旅館我就走了」、「妹妹,妳這樣誘惑我怎麼行」、「妳這樣我怎麼受得了」、「不要再這樣子」等訊息,試圖藉以規避責任;小萱醒來後發現,自己褲子不但被脫掉,床單上還有血跡,遂拜託朋友載她到醫院驗傷並報案。

羅男應訊時供稱,他不否認曾發生性行為,但兩人純屬你情我願;但法官勘驗監視器後發現,當時小萱明顯酒醉無法站立,加上小萱指證歷歷,而且雙方並無糾紛,小萱事發後立刻報案,並有恐懼、憤怒等情緒反應,認定羅男罪證明確,遂依乘機性交罪判他3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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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男不顧酒醉的女性友人正值生理期,仍乘機脫褲性侵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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