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女大膽約法院內交錢 挑戰公權力被求處4年重刑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太歲頭上動土!一名林姓女子無力償還債務,竟偽造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令,反過來向債主詐騙547萬元,還約在台北地方法院交錢。債主因為不放心,透過法警向訴訟輔導科長詢問才知受騙,法警也協助警方誘逮林女歸案。檢方認為,林女公然挑戰公權力、漠視司法威信,被逮後還羅織不實情節浪費司法資源,依詐欺、偽造公文書等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為博取信任,林女拿假公文詐騙債主,還約在台北地方法院交錢。。(圖/記者楊佩琪攝)

2019年12月27日下午,一程姓婦人及女兒前往台北地方法院,將150萬元依約交付給林姓女子後,覺得不放心,向法警詢問,說是剛剛有交錢給一女書記官。法警檢視2人手上的收據察覺有異,找來訴訟輔導科長,確認所謂的收據根本是偽造的。

當下法警靈機一動,除了通報轄區中正一分局,也要求程姓母女倆打電話給林女,誆稱錢沒給齊,誘使林女返回。果然林女沒多久便又出現在台北地方法院,埋伏一旁的介壽路派出所員警立即將她逮捕,依詐欺等罪帶回偵辦,並在林女身上查扣到125萬元現金。

根據林女的說法,她積欠程姓婦人與其丈夫曹姓男子2200萬餘元,無力償還才將同居人的行政執行署公文竄改,再致電給程婦,誆稱她的同居人與一王姓債主有糾紛,債主敗訴要賠2600萬,其土地、房子都可聲請假扣押,若程婦夫妻願意提供擔保金,她可透過代位求償,取得金錢用來還債。

林女還偽造同居人的提存證明,取得程婦夫妻的信任,並約在台北地方法院交付假的扣押公文影本,使得程姓婦人及丈夫先後將397萬元、150萬元交給林女。

檢方認為,林女在台北地方法院內多次持偽造的公文行騙,藐視司法威信、公然挑戰公權力,損傷司法信譽甚鉅,被逮後還羅織不實情節,虛耗司法資源,因此依詐欺等罪,將林女提起公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求處4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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