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分鐘沒人理!婦急診室吼叫暴走 捶打女護浮現手掌瘀青

記者游承霖/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鄭姓女子,去年5月間被狗咬傷手掌,前往臺南醫院新化分院就醫,不滿急診室護理師顧著處理其他病患,並未理會她,害她在急診室內空等18分鐘,氣得衝進護理站與詹姓護理師理論,更朝她背部捶打了一下,造成護理師背部浮現一個手掌形狀的瘀青痕跡,憤而向鄭女提告;台南地院審理後,依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罪判她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判決指出,鄭女因被狗咬傷,去年5月24日上午9時2分,被救護人員送往臺南醫院新化分院急診室,鄭女不滿醫護人員先處理其他緊急傷患,未對她進行診療,在9時20分擅自闖入護理站內,當時在櫃台與醫師討論醫囑的詹姓護理師,見狀立即要求鄭女離開,但鄭女卻2度動手推了詹姓女護理師,甚至用力捶打對方背部一下,造成詹女後胸壁挫傷併擦傷、更浮現手掌形狀的瘀青痕跡。

詹女事後憤而向鄭女提告,並在出庭時解釋,當時替鄭女量血壓,發現她意識清楚,加上有其他更嚴重的病患要優先處理,便請鄭女在候診區稍待;沒想到,鄭女後來擅闖護理站稱要拿棉花棒,只是請她到外面等一下而已,鄭女竟動推人,後續更在護理站外大吼大叫及繞圈圈。

鄭女挨告後則辯稱,當時是因為手痛,才會拍打詹姓護理師一下,請她拿棉花棒,並沒有故意施暴導致對方受傷的意圖;而台南地院法官根據監視器等影像後,認為鄭女的供詞僅為卸責之詞,因此認定其犯行。

法官認為,鄭女只因醫事人員恰忙於處理其他緊急傷患而等候治療時,竟心生不悅而對詹女施以強暴作為,造成對方身心承受苦痛,未尊重醫療人員而損害醫病關係及減損整體醫療士氣,間接影響其他就醫病人權益,且犯後猶飾詞否認犯行,犯後態度難認良好,因此依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罪判她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鄭女不耐久候,竟出手毆打護理師。(示意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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