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夫婦發病還回台灣!指揮中心「不開罰」原因曝光

生活中心/藍詩孟報導【 6/15 16:45 發稿 | 6/16 14:51 更新:新增最新疫調結果】

台灣今(15)日新增2例武漢肺炎(COVID-19、新冠肺炎)確診,案444、案445分別為50多歲男性和40多歲女性,兩人為夫妻關係一同赴孟加拉工作。5月25日時,案444、案445皆出現發燒、喉嚨痛症狀,住進當地醫院,並在6月2日出院,於12日搭飛機抵達馬來西亞,13日再轉機回到台灣,並在今日採檢陽性住院隔離,不過指揮中心針對二人發病後回國的行徑卻不開罰,全因這2點理由。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圖/指揮中心提供)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指出,案444於5月23日就出現發燒、咳嗽、喉嚨痛等症狀,案445則在5月25日發病,兩人一同到孟加拉當地醫院就診,確診武漢肺炎後隨即住院治療,不過隔日案444就出現復原跡象,於5月28日及6月2日兩次採檢皆呈陰性,案445則在6月2日時採檢也呈陰性,因此兩人就離開醫院返家休養。

案444與案445在6月2日返家後便未再外出,直到6月12日才從孟加拉搭乘飛機抵達馬來西亞,並在13日轉機回到台灣,抵台後第一時間主動通知檢疫人員於孟加拉曾確診的病史,下機後兩人也被安排機場採檢,並送至集中檢疫所隔離,直到今日才確診。

▲兩人13日抵達後誠實告知病情。(示意圖/資料照)

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在國外確診患者需兩次採檢陰性或發病日至登機日超過2個月才可回國,否則將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萬至200萬元的罰金,但莊人祥表示,將不對兩人開罰,因案444符合回國條件,而案445雖只有一次採檢陰性,但因她在孟加拉是被強制出院,加上她發病到入境超過10天,抵台後也有誠實告知檢疫人員等理由,指揮中心決議將暫不對其開罰。

指揮中心統計,國內截至目前累計74,409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通報(含73,507例排除),其中445例確診,分別為354例境外移入,55例本土病例及36例敦睦艦隊。確診個案中7人死亡,433人解除隔離,其餘持續住院隔離中。

【更新】指揮中心15日指出,自孟加拉返台的案444、案445夫婦,聲稱自己搭機時有穿戴防護衣,但有目擊民眾指控,兩人搭機全程僅戴口罩防疫而已,並未穿著防護衣,指揮中心也調出監視器釐清,發現二人確實僅攜帶口罩,因此莊人祥也在今(16)日強調,針對兩人疫調不實的狀況,將會請地方衛生局做調查,詢問哪個環節出問題,有任何責任歸責是個人行為,將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13條,檢驗調查不得規避、妨礙,按照第67條開罰6萬到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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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武漢肺炎,肥皂勤洗手、必要時戴口罩、避免食用生肉及生蛋、少去人多的場所、避免接觸禽畜類動物!

回國若身體不適請主動通報,14天內出現疑似症狀請先撥打防疫專線,並戴上口罩儘速就醫,務必告知醫師旅遊史。

※ 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0800-00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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