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清芳、宋學仁離婚案秘開庭 法院:雙方秉持理性理解態度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藝人張清芳與「投資銀行教父」宋學仁已簽字正式離婚,週刊報導,2人曾在6月初進入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秘密開庭,張清芳是原告,在法官面前調解離婚,並非外界認知的協議。對此台北地方法院發出聲明,表示張、宋2人秉持互相理解、理性態度,在律師及法官協助下,順利處理相關法律關係,家事事件為個人家庭生活隱私,不涉公眾利益,法院無揭露過程及內容之必要。

▲張清芳與宋學仁在法官面前調解離婚,法院聲明,過程及內容無揭露必要,雙方秉持理性理解態度順利調解。(資料照/記者邱榮吉攝影)

北院聲明表示,張清芳2人秉持相互理解及理性態度,在律師及法官的協助之下,順利處理2人間的家事相關法律關係。關於媒體報導內容,法院就當事人隱私、家庭關係的保護,及公眾對於資訊知之權利,權衡二方面之法益,認為家事事件係屬個人家庭生活之隱私,在不涉公眾利益之情況下,公眾獲得資訊之權利應適當退讓,以落實《憲法》上之隱私權保障。因此法院就家事事件之訊息自無揭露之必要。

根據週刊報導,為張清芳先行提告進了台北地方法院,法官於6月初傳訊2人開庭調解,結果達成離婚及財產分配共識,張清芳共可分得宋學仁16億元財產。而推算時間點,雙方出庭後,協調由張清芳的委任律師協助擬定離婚聲明後,對外向大眾發布。

▲張清芳與宋學仁經法院調解後,簽字離婚,並由律師發布正式聲明。(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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