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18歲高醫男大生「化骨水」殺翁 二審無期改判15年

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最新消息,前年7月7日,高醫大學林姓男大生,因為在文化中心為了練武場地與一名傅姓老翁發生爭執,為了報復,竟持電擊棒攻擊隨即再以「化骨水」潑灑對方,導致傅姓老翁傷重不治;全案經過高雄地院審理後,殺人罪判處林男無期徒刑,今(16)日二審判決出爐,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考量林男罹患憂鬱症及邊緣性人格障礙,且已與家屬以235萬達成和解,改判有期徒刑15年,全案還可上訴。

▲高醫男大生二審改判15年。(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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