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母推入火坑!迫她獻初夜給阿伯 淪性奴逼玩多人運動

記者林盈君/台南報導

實在枉為人母!台南一名女子阿鳳(化名),為了借錢竟把國小剛剛畢業的女兒小美(化名)推入火坑,無辜的小美慘遭「阿伯」2次蹂躪,阿鳳更從中收取4000元的皮肉錢,更誇張的是,阿鳳跟其男友還逼小美玩脫衣撲克,最後大玩3P「多人運動」、前後有3次,不僅如此,就連阿鳳的前男友,也對小美伸出狼爪侵犯6次,二審經台南高分院審理後,阿鳳被判10年5個月徒刑、「阿伯」被判刑8年6個月、阿鳳男友被判1年8月、阿鳳前男友被判3年3月。

▲少女被母親堆入火坑,遭多人性侵。(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判決書指出,阿鳳瑜2017年6、7月間,向父親友人以借錢的名義,將當時年僅13歲、國小畢業的小美,從雲林送到彰化「阿伯」的住處,之後不顧小美的反抗拒絕,將她丟進「阿伯」房間後,等到「阿伯」對小美性侵完畢之後,阿鳳才收取2000元後帶著小美離去,之後又以同樣手法,推女兒入火坑收取「阿伯」給的2000元。

去年1月到4月間,阿鳳在住處跟男友、小美玩撲克牌脫衣遊戲,還規定輸的人處罰脫一件衣服,之後阿鳳跟小美都脫光,男友竟當場跟母女2人,玩3P「多人運動」,前後共有3次。而被小美稱為「乾爹」的阿鳳前男友,也曾在跟母女同住期間,對未滿14歲的小美侵犯3次,之後當小美滿14歲、未滿16歲時,也伸出狼爪性侵她3次。

二審經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認為阿鳳身為人母,卻未能善盡保護教養責任,反而不顧女兒的身心健全發展,在無視孩子的反抗以及意願下,逼迫從事有對價的性交易,造成難以抹滅的身心傷害,最後依法判處阿鳳10年5月有期徒刑。另外「阿伯」被判刑8年6個月、阿鳳男友被判1年8月,只有「乾爹」的阿鳳前男友,認錯並獲得小美諒解,最後被判處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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