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輪教練遭警撞殘、雙腿粉碎骨折!1家4口每月1萬元苦撐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去年11月間,台北市大安分局交通分隊的30歲蕭姓員警,於值勤時違規左轉,加上未閃燈鳴笛,導致直行的42歲的董姓男騎士,因閃避不及當場撞上,董男送醫後一度命危,雙腿也粉碎性骨折。而事後蕭姓員警堅稱當時有「閃燈鳴笛」,不過車禍鑑定報告出爐卻打臉,內容提及車禍主因是「警車未閃燈鳴笛違規左轉」,如今董男雙腿行動不便,只能靠著持續復健才能勉強行走,且車禍後無法工作,只能靠著妻子每月1萬多的收入,1家4口勉強生活。

▲騎士遭員警撞殘無法工作維持生計。(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據《CTWANT》報導,董男車禍後一度命危,整整在醫院昏迷一星期,被醫生診斷出有氣胸、血胸、頭部、手腕骨折、橫紋肌溶解,甚至左右大腿也粉碎性骨折,不料清醒之後,肇事的蕭姓員警卻堅稱,自己當時有鳴笛閃燈,還反稱是董男「沒有閃開,自己騎過來撞」,讓撿回一命的董男非常憤怒,認為員警竟然如此推卸責任。而董男跟妻子育有1子1女,原本平時身兼2職,白天當送貨員、晚上當飛輪教練,如今車禍後無法工作,面對雙腿漸漸萎縮,一家人僅靠妻子每月1萬多元度日。

對此董妻則表示,蕭姓員警聲稱有誠意和解,但是態度卻讓人無法理解,僅來探視過一次之後,就將車禍責任丟給承辦的中正二分局,蕭姓員警偶爾會傳訊息,看起來似乎有心要解決,但卻讓人覺得很敷衍,連稱呼都叫錯、稱她為「劉太太」,只回覆會聯絡保險公司處理。如今家中還有一對兒女要扶養,龐大的醫藥費壓得全家喘不過氣,雙方曾二度調解,因為無法達成共識,於今年1月間互控傷害和過失傷害。

董男表示,車禍之後無法工作,也無力負擔律師費,但一切只能堅強靠自己。平時董男為了維持家計、兼職2份工作,白天當送貨員,晚上到健身房教授飛輪課程。喜歡運動的他,因雙腿粉碎性骨折,卻被醫生告知雙腿的肌肉,會隨著時間漸漸萎縮,讓他感到相當痛苦,現在只能盼望相關單位調查釐清。對此,大安分局交通分隊表示,目前已將所有證據呈交,後續將待司法調查釐清;中正二分局交通分隊則表示,當時分隊長是先查閱完監視器、再對照筆錄,想要確認雙方當時的車速,因此才會請員警再次向董男當面確認,絕無要求民眾更改筆錄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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