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女同事「除髒狼」18刀殺運將 房仲辯:我是悲天憫人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11日針對發生在台北市萬華區,于姓房仲埋伏砍殺林姓運將18刀命案,召開羈押庭,訊後裁定繼續羈押。庭訊時,檢方控訴于男不僅為殺人「重訓」健身,還擬定「除髒狼」計畫,替心儀的女同事擺脫不倫戀糾纏,不過于男否認預謀,強調兇刀是撿來的,案發時他腦袋一片空白,而他之所以要幫忙是抱著「悲天憫人、互助的心情。」

▲于姓房仲辯稱死者比他高壯,犯案時他腦袋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圖/資料畫面)

庭訊時,于男強調,他與江女認識7、8年,江女非常需要房仲的工作,但林男不斷騷擾,才會決定幫江女。至於犯案用的藍波刀,于男辯稱是撿來的,案發當天,他只是想去告訴林男不要再騷擾江女,但林男比他高比他壯,他腦袋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做了什麼,不過絕對沒有殺人計畫。

于男的委任律師則表示,于男僅有不確定故意,也沒有否認殺了人,因江女遭到死者在不到半年內共1100多通電話騷擾,于男想幫忙,會犯罪也是一時衝動,就算要羈押,也應解除禁見。

于男強調自己是「傳承悲天憫人,互助合作的天命」,家裡有83歲老母親要照顧,弟弟是植物人,妻子想與他離婚,他根本沒有錢可逃亡,剩下的日子只想服完刑期後,陪著母親安度晚年。

檢方指控,于男就是考慮到自己的年齡、體型都不如死者,不僅進行自主重向訓練,還安慰江女忍耐點「我在計畫,需要一些參考」、「計畫案叫做除髒狼」等語。涉犯重罪,應繼續予以羈押。

不過于男否認有「除髒狼」計畫,並希望檢方、法官能放同樣被列為共犯起訴的江女一馬,也希望法官能讓他交保,讓他替死者上墳,盡應盡的義務。不過法官審酌各方條件,裁定繼續羈押不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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