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柯美儀報導

▲戶籍遷移務必考慮地價稅的變動影響。(示意圖/資料照)
許多父母為讓子女就讀明星學校,選擇將戶籍遷移到該學區,不過,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指出,此舉恐使地價稅增4倍,提醒民眾遷出戶籍時,務必考慮地價稅的變動影響,建議至少保留一位直系親屬在原戶籍內。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許多父母為入籍明星學區,將全戶戶籍遷出,導致原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之土地,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稅額至少差4倍。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指出,地價稅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且採累進稅率,最高稅率為千分之五十五,而自用住宅用地的稅率只有千分之二,相差甚多。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土地,除不能營業或出租使用,也須由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持續於該地設立戶籍登記,一旦將戶籍全部遷出,即不再適用優惠稅率。
該局提醒,遷出戶籍時,至少保留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任何一人在原戶籍內,該處地價稅才能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如因戶籍遷出而改按一般用地稅率,之後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時,應在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重新提出申請,逾期申請,次年度才可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