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也搖頭!殺母男無罪當庭釋放 和精障案判決差很大

記者許致誠、顧元松/台北報導

涉嫌砍殺親生母親的嫌犯梁姓男子獲判無罪,震驚社會。但其實在他犯案當天,台北市也有1名7旬婦人因為長期照顧洗腎的丈夫壓力過大,持榔頭殺死先生,律師認為她有妄想症,但法官仍判她2年8個月,理由是她的辨識能力未受影響。吸毒讓自己精神恍惚居然能逃過法律制裁,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這絕對是不允許的,將會盡快成立司法精神病院,完善社會安全網。

▲涉嫌砍殺親生母親的嫌犯梁姓男子獲判無罪。

記者:「對這個判決怎麼看,殺媽媽有想要賠罪嗎?」

猛砍母親37刀,甚至砍下頭顱,殘忍弒親的梁姓男子竟獲判無罪,當庭釋放,但案發當天的另一起兇案,結果卻大不相同。

▲弒母案與砍殺丈夫的老婦人一案,兩者判刑大不同。

記者:「真的照顧到受不了了嗎?你心力交瘁是不是。」

老婦人雙手上銬遭到移送,因為長年照顧洗腎的丈夫承受不了龐大的生活壓力,持榔頭打死先生,雖然律師認為婦人精神狀況不穩定,跟弒母案一樣都是殺人罪嫌,法官卻判她2年8個月。

記者:「打死小朋友。」員警:「不好意思借過一下。」

吸毒後犯罪還有他,黑幫太子爺闖入校園擄走學童,卻因為長期施用毒品沒有辨識能力,判決無罪、監護2年,但他沒有就此悔改。

▲黑幫太子爺因長期施用毒品沒有辨識能力,被判無罪、監護2年。

員警:「另外1隻手啦,過來。」黑幫太子爺:「好啦。」

監護結束後,他接連偷了機車、洋酒,甚至還偷了500萬黃金,明明是治安人口,法官卻抓了又放。

像嘉義鐵警案、弒母剁頭案,都是欠缺辨識能力獲判無罪,但殺害丈夫的婦人卻因為醫院鑑定報告,必須入獄服刑。

這些重大刑案的涉案人情緒精神狀況不穩定,卻能到處趴趴走,司法精神病院何時能夠成立再度引發討論。

▲法務部長認為,判決有錯誤訊息。

法務部長蔡清祥:「吸了毒、喝了酒讓自己陷於一個無辨識能力的狀況,就可以為所欲為,這是錯誤的。」

法務部承諾司法精神病院已有眉目,只等行政院拍板定案,但社會安全網的漏洞,只要1天沒補好,人心持續惶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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