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拉女志工硬上 林奕華前助理辯遭「設局」判刑3年10月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林奕華前辦公室主任林廷霖,被控趁服務處聚會結束後,強拉一女志工性侵得逞,事後並下跪道歉。台北地檢署偵結,依違反性侵害防治法,將林廷霖起訴。林男辯稱遭人設局,製造醜聞要影響當時的選情,但法官不採信這樣的說法,判決林男3年10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林男被控性侵女志工,卻辯稱是女志工設局製造醜聞,企圖影響選情。(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起訴,2019年4月28日,林男以心情不佳為由,邀女志工到服務處聚會聊天,在場有里民、民代助理等多人,一群人相當熱鬧。沒想到席間,林男藉酒意趁機對女志工毛手毛腳,甚至強拉女志工到儲物間,強行脫去她的上衣、強吻、性侵得逞。

女志工離開時,對還在辦公室外的里民、助理等說出此事,林男還因此被拉到女志工面前,當場下跪道歉,事後也多次傳簡訊道歉。不過審理期間,林男依舊否認犯罪,辯稱雙方是你情我願,甚至表示當時適逢選與期間,女志工疑似設局企圖影響選情。

對這樣的辯詞,女志工痛批林男根本「不值得被原諒」希望法官重判。法官審理後,並未採信林男的說法,認為林男毫無悔意,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林男3年10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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