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先租後棄」丟1萬8千噸垃圾⋯重判10年破全國紀錄

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虞子煜報導

高雄一名32歲的男子郭哲瑋,在2017年間,用「先租後棄」的手法向地主租了土地以及廠房,再偷偷倒大量的廢棄物,短短一年的時間,郭哲瑋就製造了11座的垃圾山,總共1萬8千多噸的廢棄物。地主後續為了清除,更是花了高達8千多萬元的費用,其中這些廢棄物,也被驗出重金屬鉻、銅、鉛等溶出濃度超標。法官認定郭哲瑋不僅否認犯行,還拒絕清理自己造成的廢棄物,最後依廢棄物清理法重判郭哲維10年徒刑,成為臺灣史上亂丟垃圾的最高刑責記錄。

▲橋頭地院重判亂丟垃圾的郭哲瑋10年徒刑,也破了台灣史上亂丟垃圾的最高刑責。(圖/資料照)

據《自由時報》報導,綽號叫做「小賴」的郭哲瑋跟著幾名同夥,一起經營環保清除工作,他們幾人後來在2017年,向不知情的地主租了大量土地跟廠房。沒想到郭哲維卻使用「先租後棄」的方式,在租完土地後,安排大貨車把大量的廢棄物倒入。

等到地主察覺自家廠房以及土地內被堆積大量垃圾,要找郭哲維理論,但人早已聯絡不上。檢方在2018年調查,查出郭哲瑋丟棄垃圾的十一處棄置點,裡頭包含了電線電纜、電子五金、木材、磚塊、混凝土、爐渣等各式廢棄物,這慘況也讓地主非常頭大,因為要清除這些垃圾,至少要花8千多萬元處理。郭哲瑋後來也遭到橋頭地檢署起訴。

橋頭地院審理時,郭哲瑋仍否認犯行,且拒絕處理那1萬8千多噸的廢棄物。法官最後依廢棄物清理法,重判郭哲維10年徒刑,郭哲瑋也成為了臺灣史上因丟棄垃圾,而被判刑最重的人,創下了難以超越的全國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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