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佳瑪」爆公安問題 昇降梯沒許可證 4年挨罰90萬

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著名百貨業者(佳瑪進口精品生活館),遭民眾投訴,指稱三重佳瑪館內的昇降設備不合格外(無許可證),甚至還開放客人使用,痛批佳瑪這樣的行為根本是「草菅人命」,《三立新聞網》向所屬稽查單位新北市政府求證,發現該館從106年公安申報至今,因違規設置電梯一案,已被稽查單位開出5張罰單,罰緩金額高達90萬元,相當離譜。

▲三重佳瑪館爆出昇降梯無許可證公安問題。(圖/記者陳啓明攝)

▲昇降梯無許可證仍開放民眾使用。(圖/記者陳啓明攝)

▲電梯內並無許可證。(圖/記者陳啓明攝)

據了解,佳瑪進口精品生活館於2003年01月,在樹林市成立了第一家精品百貨商場後,目前已開設樹林、蘆洲、楊梅、新莊、南崁、新店、三重、竹南、澄清、博愛、龍潭11個據點,而其中位於新北市三重區自強路一段的佳瑪三重館,卻遭人投訴,指稱館內的昇降設備不合格外(無許可證),甚至還開放客人使用,痛批佳瑪這樣的行為根本是「草菅人命」。

▲工務局科長陳德儒說明稽查經過。(圖/記者陳啓明攝)

▲目前電梯已停止使用。(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投訴人指出,只要有稽查人員前往稽查,業者則立即將電梯封閉,只要稽查人員一離開,業者隨即開放民眾使用,由於之前錢櫃因公安問題大火釀成6死慘劇,甚至還扯出市府建管處人員涉利用檢查昇降設備向廠商索賄案件,投訴人不禁懷疑工務單位是否有與業者掛勾,刻意規避昇降梯稽查。

新北市工務局使用管理科科長陳德儒表示,關於三重佳瑪百貨違規設置電梯一案,從106年6月29日、107年6月22日、108年1月23日及108年6月27日公安稽查分別處業者6萬、12萬、18萬及24萬元罰鍰,加上本月13日再度前往稽查,發現業者仍然違規使用,除了當場喝令停止使用外,並依建築法73條規定處30萬元罰鍰及限期7日改善。

至於民眾質疑工務單位是否有協助業者規避稽查部分,陳德儒強調,三重佳瑪店從公安申報至今,都有歷次開罰過程,絕對不可能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市府一定會善盡督導之責;《三立新聞網》向佳瑪總公司詢問,客服部對外窗口表示,對於開罰細節並不清楚,相關工務單位也都進行處理中,如真的被開罰,我們也會接受,並配合政府法令盡量改善,感謝大家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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