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區公所小編猝死 新北市府將研處行政責任

新北市政府針對勞動部勞保局認定金山區公所小編陳嘉緯猝死符合過勞指引一事表示,先前認定因公死亡的給付已是公務人員最高撫慰層級,相關行政責任仍待收到勞保局公文再研處。

▲新北市金山區公所小編猝死,經審議認定符合過勞指引。(圖/翻攝自金山區公所)

新北市金山區公所小編陳嘉緯猝死,勞動部勞保局今天表示,經審議其工時資料,發現陳嘉緯發病前單月工時比正常工時超過100小時、前2至6個月平均也逾80小時,認定符合過勞指引。

新北市政府人事處指出,市政府日前針對陳嘉緯猝死曾組成審查小組調查,經調閱陳男在公所入出紀錄、通訊軟體紀錄,發現陳男死前1小時仍討論工作事宜,因此認定是因公死亡,是否過勞由勞動部認定。

人事處表示,陳男是約僱人員且在家中過世,但因認定是因公死亡,因此,是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給予撫慰金,認定因公死亡給予的月薪27個基數,已是最高給付,高於一般公務人員因疾病等原因死亡給予的13.5個基數給付。過勞認定職災,可向勞保局申請職災補償金及喪葬津貼。

勞工局表示,陳男猝死個案是否涉及追究雇主責任,應由人事處釐清責任及行政懲處。

由於金山區長於陳男死前1個多月才交接,金山區公所對於陳男猝死被勞保局認定過勞一事僅表示,「尊重認定結果」,至於區公所是否涉相關行政責任,人事處表示,將蒐集相關案例並待收到正式公文後,才會依勞保局認定文字內容做後續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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