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看日出被「車震硬上」!泣:13公分蝴蝶刀我想活命

記者蘇怡璇/台北報導

一名孫姓男子被控邀約女大學生到陽明山看日出時,以13公分的蝴蝶刀威脅女大生「妳想看到妳的屍體倒在路邊嗎?」性侵得逞還拍下裸照、性愛影片。士林地方法院依攜帶凶器強制性交罪,判孫男7年6月徒刑;另竊錄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處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

▲女大生一度逃跑,卻被孫男抓回車子裡性侵。(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整起案件發生在今年5月20日,孫男和朋友約了3名女網友到海邊玩,一行人玩到凌晨4點多,車上的朋友都一一返家,剩下孫男與女大生。孫男提議到陽明山看日出,女大生答應,卻在行經竹子湖一處休閒農場時,孫男突然一句「我想來一發!」又拿出長達13公分的蝴蝶刀恐嚇「妳想看到妳的屍體倒在路邊嗎?」在車後座強壓女大生性侵得逞。

過程中,女大生一度要逃,卻又被抓回到車子裡,因不熟悉山路,只得讓孫男為所欲為,還被孫男拍下裸照、影片。孫男到案後辯稱,2人是在很自然的情況下發生關係,做完後,女大生還到便利店買東西,質疑有機會逃走為何沒逃,認為女大生是不滿被拍下性愛影片,才會報警報復。檢方最終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

案件到了法院審理時,法官也不採信孫男說法,加上女大生不敢反抗的原因,是因為兩人身形差異過大,孫男178公分還持刀,女大生僅150公分、40公斤,才會放棄抵抗,而經過便利商店不敢求救,則是因為沒確保人身安全的狀況下,才不敢對外求援。

法官認為,孫男為了一己私慾,竟持刀性侵第一次見面的女大生且強迫性交,過程還以手機錄影,且未坦承犯行,明顯沒有悔意,加上被害人拒絕和解,因此依攜帶凶器強制性交罪,判孫男7年6月徒刑;另竊錄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處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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