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遭警攔查開單 半年後她卻說:「當時沒開車!」

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沒有開車怎麼會收到罰單?台南一名黃姓女子日前收到一張罰單,指出她於今年4月21日凌晨3時左右,開著一台白色小客車在楠梓區某路口闖紅燈,但收到罰單的她卻一頭霧水,因為她根本沒有前往該處,立刻向開出罰單的楠梓分局反應。楠梓分局調查後發現,原來是當時攔查的該名違規女駕駛,謊報自己的身分證字號,恰巧經過小電腦查詢,2人又剛好長相相似,才會開錯罰單罰錯人,將協助該名黃小姐撤銷罰單,並進一步追查當時違規民眾。

▲違規女子於4月21日後昌路某處路口時闖紅燈。(圖/翻攝畫面)

警方指出,加昌所員警在4月21日凌晨3時巡邏時,行經後昌路某處路口時,發現一名女子開著白色轎車闖紅燈,當時女子被攔查時並未拿出身分證,而是以口頭告知身分證號;員警用小電腦查詢,確認照片和女子相似號,依法進行告發。

半年後,罰單上登記的駕駛人黃女,竟然收到監理站的裁決書,她便拿著罰單向監理站反映,事發當時自己沒有騎車,也沒有開車;楠梓分局獲報後進行調查,以黃女臉書和密錄器影像仔細比對,發現違規的人並非是收到裁決書的黃女。

▲違規女子疑似將黃女的資料報給警方,半年後黃女才會收到罰單。(圖/翻攝畫面)

警方推測,違規的女子疑似報假資料給警方登記,恐觸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嫌疑,方將通知黃小姐,以及該自小客車車主前來進行指認,釐清當時駕駛人的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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