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校務會議「主管混充教師代表」惹議 教部:無違法情形

記者簡若羽/台北報導【10/26 11:36發稿|16:03新增高科大回應】

大學校務會議是校園民主與大學自治的展現,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今(26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作為全台第一大技專院校,校園民主卻開倒車,校務會議中出現「主管混充教師代表」比例超過二分之一的情形,使得校務會議淪為一言堂,呼籲教育部應加強監督。教育部說明,高科大做法均符合法規,大學法中並無限制兼任行政職教師不得競選教師代表,只要是由各系各院經過選舉過程產生就符合資格。

▲高教工會指出,高科大校務會議中有過半教師代表由主管擔任,導致爭議頻生。(圖/翻攝自工會臉書直播)

高教工會指出,根據我國大學法第15條明定,校務會議組成包含教師代表、學術與行政主管、職員代表、學生代表等,其中教師代表應「人數不得少於全體會議人數二分之一」、學生代表「人數不得少於全體會議人數十分之一」,以確保基層師生能推選代表參與議決校務重大事項,監督制衡校長行政團隊,落實校園民主。

工會進一步指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於2018年由三校合併而成,學生人數達2.8萬人之多,屬全國第二大的大學、第一大的技專校院,但合併之後,校務會議的「教師代表」卻陸續混入行政主管或學術主管,占比高達52.14%。過半委員都為學校主管,導致校長續任門檻降低、行政違失不受監督、經費稽核空洞化、改革訴求遭封殺等爭議頻生,呼籲教育部應嚴密監督各公私立大學的校務會議正常組成。

對此,教育部技職司司長楊玉惠說明,高科大校務會議組成均符合規範,根據大學法第15條「教師代表應經選舉產生,人數不得少於全體會議人數二分之一;教師代表中具備教授獲副教授資格者,以不少於教師代表人數三分之二為原則」,當中並無規定兼任行政職之教師不得競選教師代表,106年也曾發過通函給各校,強調教師代表只要是由各系各院經過選舉過程產生就符合資格。

高科大傍晚回應表示,校方自2018年2月1日合併以來,多次於校務會議中溝通、討論、投票完成校務會議代表組成相關法規,呼籲同仁應本於尊重會議之結論據以推動校務,如一昧以「違法」指責校內民主機制所通過之法規,不僅漠視所有同仁之努力,同時也阻礙校內民主之發展。

高科大說明,校務代表身分別中,教師代表類共76 (含教師會代表1)均為選舉產生,占138名代表比例55%。有關教師會主張「應排除具行政職務之教師擔任校務會議教師代表」一案,已有教育部解釋函覆,「簡言之,系級主管 (系主任) 已非校務會議當然代表,但若被選為教師代表,則不應因其具系主任身分而剝奪其擔任教師代表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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