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氣」列管上路!非法持有可罰30萬、致死最重無期徒刑

記者林恩如/台北報導

近幾年,因為吸食「笑氣」(一氧化二氮)而導致悲劇的事情一再發生,環保署今(30)日公告「笑氣」為第一個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將要求製造、輸入、販賣、使用及貯存業者都需取得核可、申報運作資料,同時也將禁止於網購平台交易。未來如果發現有民眾非法持有笑氣,可處3萬起到30萬元罰鍰,若致人於死或危害人體健康,更可最高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1000萬元。

儘管「毒品」分級管制嚴格,但仍可見其法律漏洞,像是「笑氣」氾濫,過去卻都無法可管。事實上,笑氣原本是一種用於醫療麻醉和甜品加工的氣體,由於具有麻醉止痛效果,且價格便宜、容易取得,讓許多青少年趨之若鶩。

一個6、7公斤鋼瓶售價約2000元,吸入後容易興奮,近年來警政機關在旅館、夜店等場所,查獲多起青少年開趴吸食,隨著許多人過量吸食後上癮,又因使用毒咖啡包等混合型毒品,容易造成癱瘓甚至死亡。

不少人都認為「吸食笑氣不會死人」,但環保署表示,非法吸食、濫用笑氣,恐會影響人體維生素B12生成、影響血液與神經系統、造成噁心、嘔吐,缺氧,甚至引發心律不整、腦水腫、嗜睡、麻木、精神混亂、歇斯底里、永久性精神不足、視覺系統及腦部受損和失去意識。

環保署指出,笑氣是「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一個加強管理的關注化學物質,並提出「4要2禁止」管制措施,「要核可」、「要標示」、「要逐日逐筆網路記錄」、「要按月申報」、「禁網路交易」、「禁無照運作」,從紀錄、申報加強流向管理,以管制笑氣流向。

▲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長謝燕儒(圖/環保署提供)

環保署解釋,工業用笑氣在公告前已運作者,自今日起需要立即逐日逐筆記錄、網路傳輸、按月申報、禁止網購,公告日起半年,也就是在明(110)年5月1日前,則必須取得核可文件、完成標示「限工業用、禁止吸食」字樣、備妥安全資料表及依規定添加二氧化硫。

環保署強調,除特定用途經政府同意,笑氣必須添加具有惡臭味的「二氧化硫」,藉此遏止目前不當流用吸食情形。

為捍衛國人健康,環保署也祭出重罰,未來查緝發現民眾未依規定持有笑氣,依法可處3萬起到30萬元罰鍰,若致人於死或危害人體健康更可最高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1000萬元;若透過網購、郵購販售笑氣,平台業者也須負責任,將處以6萬元到30萬元,並按次處罰。

環保署表示,為落實規定施行,自109年11月1日起,將會同經濟部、衛福部及警政單位等跨部會聯手管制,積極展開聯合稽查並加強輔導業者,希望透過跨部會主動出擊,全力防止笑氣遭不當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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