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障者被毆成「熊貓眼」滿身是傷 三重照護員挨罰3萬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31歲患有重度身心障礙的曾姓男子,平時在三重某養護機構接受劉姓照護員照護,未料,家屬在今年10月間,發現曾男身上有多個傷口,向養護機構詢問時,機構卻只表示「確認後告知」,家屬後續詢問醫師後,醫師告知「肯定是他傷」,讓家屬大為光火,憤而投訴新北市社會局;社會局介入調查後,27日已做出懲處,對該機構開罰10萬元、劉姓照護員3萬元。

▲曾男身上多處受傷。(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曾男的母親在臉書社團「我是新莊人許明偉」貼文指控,曾男過去為搬運工,但因積勞成疾,導致腦部病變,經鑑定為多類極重度身心障礙者,被家屬安排入住三重區某養護機構,接受劉姓照護員照顧。

▲社會局對劉姓照護員開罰3萬元罰鍰。(圖/翻攝畫面)

沒想到,今年10月間,家屬發現曾男眼睛出現熊貓眼,身上也有多處傷口,追問機構後,機構僅表示「確認後告知」並安撫家屬不用擔心,事後家屬持續追問,機構卻僅回應曾男自傷,事後更稱機構內並無監視器可以提供,讓家屬不禁痛批甚至一句道歉都沒給家屬!

▲曾男身上多處受傷。(圖/翻攝畫面)

於此同時,曾男正巧需要回診,家屬順口詢問醫師「傷勢是人為或是個案自傷」,醫師鐵口直斷這個角度的傷勢絕對是他傷,讓家屬憤而向社會局提出檢舉,沒想到於此同時,該機構依舊希望家屬不要將事情鬧大,甚至強烈希望曾男轉往淡水的機構繼續接受照護。

▲曾男身上多處受傷。(圖/翻攝畫面)

對此,該機構基金會指出,劉姓照護員當天是為排解曾男與其他住民間的衝突,才會誤傷,對此向家屬表達最深的歉意;並指出,也已對樓性照護員進行懲處,後續也將加強照護員專業照顧品質,避免相關情事再次發生。

▲曾男身上多處受傷。(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社會局則表示,劉姓照護員位在工作日誌交待,該機構在事發後也未依規定通報主管機關,疏於管理及善盡保護照顧責任,因此市府依身權法規定,裁處劉姓照護員3萬元罰鍰並調離現職,另裁處機構10萬元罰鍰。

社會局表示,會與機構再加強工作人員的專業情緒照顧服務知能訓練,如遇有特殊照顧需求的個案,也會找專家學者、主要照顧者、家長等相關人員召開個案研討會,以共同研訂妥適的個案照顧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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