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傘」遭潑穢物!知名律師出手了 無償擔任告訴代理人

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今年10月間,香港人權律師黃國桐,於台北開設的庇護所「保護傘」餐廳,遭人公然潑灑穢物,周姓女店長雙眼也因此受傷,財物損失初估約90萬元,犯案的4嫌落網後,被檢方依強制、毀損、加重公然侮辱等罪起訴,據《自由時報》報導,上月22日,台北地院開庭審理,而周姓店長因對台灣法律程序不了解,因此透過友人,向知名律師翁偉倫諮詢,而翁偉倫剛好跟黃國桐為好友,所以翁偉倫允諾義務無償擔任告訴代理人。

▲今年10月間,保護傘餐廳遭人潑穢物。(圖/翻攝自保護傘臉書)

回顧案情,嫌犯兄弟檔李昭信、李昭慶,與其表兄弟江啟榮供稱,中國籍金主想讓「保護傘」開不下去,指使台籍陳姓男子,負責找人「執行」,陳男先是找上李昭信,經多次場勘後,於10月6日,匯款3萬元給李男當「勘查費」,10月8日,陳男再下指示,決定以潑糞方式讓「保護傘」停業,李男因此找了哥哥李昭慶和江男、莫男商量。10月16日凌晨,一行人先在新北市三重疏洪道附近,將蒐集到的雞毛、雞內臟、排泄物等裝滿一水桶。

▲「保護傘」餐廳潑糞案,4名嫌犯供出幕後主使,法官裁定4人各5萬元交保。(圖/資料照)

接著其中2人,於同日上午11點多,佯裝客人進入餐廳「監督」,另1人在餐廳外拍影片並把風,裝滿穢物的水桶,則由莫男於中午12點多,衝進餐廳內,朝廚房潑灑後逃逸。犯案後,李姓兄弟檔、江男3人把拍到的影片傳給陳男「回報」,陳男再透過不知情的戚姓男子,到銀行將另筆3萬元存給李昭信,李男自己則拿了1萬5000元給莫男當酬勞。事後周姓店長因不了解台灣民事訴訟程序等,透過友人推薦、向知名律師翁偉倫諮詢。

而翁偉倫與黃國桐有私交,加上也不認同這種恐嚇行為,不只免費提供法律諮詢,甚至答應義務擔任周女的告代。翁偉倫表示,台灣已進入民主社會,任何人都有免於恐懼與表達主張的權利,並認為4嫌定罪的機率幾乎是百分百,屆時就要看周女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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