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分局收賄案! 貪警月收13萬元三節還有加碼

記者游承霖/台北報導

檢警針對中山分局集體收賄案進行第8波行動,兵分兩路帶回「嘉儷寶集團」業者呂振世及曾任第9警勤區的警員張寧,追查發現,張寧涉嫌按月收賄13萬元,此外,三節更加碼收到16萬元,4日晚間7時許,被移送北檢複訊時,低頭不發一語。

據悉,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中山分局官警收賄、包庇業者弊案,先前已發動7波搜索,陸續將涉案的5名警員李功華、陳俊安、涂維廉、吳翊銘、陳彥安,與酒店業者「嘉儷寶」集團負責人曾小琪、曾筠心姊妹等11人羈押禁見。

檢調追查再度掌握,「嘉儷寶集團」的其中一名業者呂振市,從2011年5月開始,至2018年4月,按月向中山警分局中山一派出所第9警勤區警員張寧行賄,每月給予13萬元,每逢三節再加碼至16萬元,藉此換舉警方包庇業者違法經營有女陪侍的酒吧,甚至媒介性交易等不法情事。

呂男與張員分別在4日傍晚、晚間7時移送北檢,面對媒體訪問,均低頭不發一語,快步進入地檢署。

▲檢調追查發現張寧每月收受13萬元賄賂,三節更加收到16萬,藉此包庇業者。(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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