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生活20年!婦臨終前才吐真實身分 子女不願認親

記者於慶璇/苗栗報導

雲林57歲鄭姓婦人獨自離家到苗栗,過著隱姓埋名生活20年,去年因病送往急診,但她仍不肯透露真實身分,拒絕所有治療,導致身體支撐不住,她直到臨終前才告知醫護人員身分,不久後即病逝,經院內社工多方努力,總算找到鄭婦子女,讓她了卻春節前返家心願。

苗栗醫院社會工作室主任徐慧琪表示,鄭婦去年12月中旬被救護車送往急診室,身上沒有任何證件,陪同就醫的房東也說,鄭婦已經好幾天不吃不喝,癱軟在租屋處地板上抗拒就醫,因擔心她的健康,透過好多人幫忙將她送醫。

▲鄭姓婦人隱姓埋名20年,臨終前才吐露真實身分。(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pixabay)

社工介入關懷,婦人自稱姓陳,但根據她報給院方的身分證字號查證,發現陳女另有其人,過去曾遺失身分證,懷疑被婦人冒用,就連房東也訝異不已,難以相信婦人竟隱瞞身分與大家相處多年。據了解,婦人平日在餐飲店打工,手機與機車都用他人名義申請購買,並無勞健保。

經社工多次懇談,婦人表示自己因家庭破碎離家,雖說婚後育有1子1女,但自覺愧對家人,不願因病情才認親,恐會拖累子女,要求別再多問,並拒絕所有治療,已無求生意志。當護理師及社工詢問後事安排時,婦人想了2天才說出身分,希望死後由子女接回家安葬,院方透過警方聯繫子女,但子女告知母親早在他們就讀幼稚園時就已離家,至今20多年未見,並無探視意願,最後婦人於今年初病逝。

院方再度通知婦人子女,前往醫院認領遺體,但子女卻稱已經無法辨識母親容貌,婦人手足也無意願前往,致使婦人遺體認領出現困難,只好函請檢方協助,經苗栗警分局銅鑼分駐所、雲林縣斗六戶政事務所等單位確認鄭婦身分後,苗栗地檢署開立死亡證明並通知子女處理,最後經禮儀社幫忙後事及費用,總算在春節前讓鄭婦落葉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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