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遭酒駕撞亡 新北消防局長:因公殉職的認定過於嚴苛

記者張之謙/綜合報導

日前屏東縣滿州消防分隊小隊長陳信宏,在蘇迪勒颱風襲台時外出執行勤務,不幸遭民眾酒駕撞上,傷重不治。家屬悲傷之餘,也希望能為陳小隊長爭取「因公殉職」,而非僅是「因公死亡」。對此,新北市消防局長黃德清在臉書上表示,銓敘部在「因公殉職」的認定上總是過於嚴苛,應該有更多人道元素的考量。

消防 圖/翻攝自《NTFD局長室》臉書

▲火災現場溫度極高,消防人員救災面臨高度風險。(圖/翻攝自《NTFD局長室》臉書)

黃德清認為,消防、義消人員每一次出動執行緊急勤務時,本就是冒著風險、犯著危難的性質,但銓敘部在「因公殉職」和「因公死亡」的認定上總是過於嚴苛,沒有辦法充分展現殉職同仁的價值。黃德清表示,之所以要爭取「因公殉職」,無非就是讓家屬有更好的照顧,讓同仁的犧牲獲得國家與社會的認同。

消防 圖/翻攝自《NTFD局長室》臉書

▲消防人員在面對災害時,往往只有一瞬間能夠反應。(圖/翻攝自《NTFD局長室》臉書)

消防人員在面對災害時,往往只有一瞬間能夠反應,稍不留神就可能天人永隔。「而在事發之後,我們總是反覆檢視、審查,看看那3、5秒鐘的瞬間是否符合殉職的規定,卻忘了這樣的行為,就像把家屬心中的結痂再次扒開。」黃德清說,「也忘了下3、5秒鐘所帶走的,是一位冒著危險在拯救他人生命的英靈。」

消防 圖/翻攝自《NTFD局長室》臉書

▲撫卹相關給付簡表。(圖/翻攝自《NTFD局長室》臉書)

根據「公務人員撫卹法」第5條及第9條規定,冒險犯難或戰地殉職者加給50%撫卹金,給與20年;其他原因死亡則加給10%到25%不等,給與10到15年。黃德清呼籲,主管機關在「因公殉職」認定上應有更多人道元素的考量,消防人員在高度危險性的工作上,所付出的生命價值絕對值得肯定,而撫慰家屬的心靈更是政府應有的人道關懷。

 

消防出動總是極度危險、冒險犯難因公殉職考量應從寬認定 屏東縣消防局滿州分隊的陳信宏小隊長與隊員江天佑在8月8日外出執行勤務時,也就是蘇迪勒颱風侵台期間威力最猛烈之時,遭受到酒駕民眾的撞擊,信宏小隊長不幸傷重不治,另一位消防同仁,...

Posted by NTFD局長室 on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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