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誤壓警腳遭告「肇逃」!網見影片全怒炸 獨家對話曝光

社會中心/賴禹妡報導【 5/6 21:25 發稿 |5/7 10:06 更新:新增影音 】

「被稱為人民之保母的警察,是這樣對待人民的嗎?」桃園一名車主去年6月與員警發生車禍糾紛,當下員警態度雖不滿強調「腳被壓到」,但也表明願意和解,沒想到車主7天後卻收到員警提告「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的起訴書,近日得知判決結果更是傻眼直呼:「這樣算被警察霸凌嗎?」 

▲車主在行經桃園某巷弄時,與員警發生車禍糾紛。(圖/當事人授權)

該名車主去年6月在行經桃園某巷弄時,和一名莊姓員警發生車禍糾紛,車主指出,當下前方有黑色轎車違停,使道路縮減處車道更為縮減,同時前方巷口又有廂型車正在倒車,為了避免道路壅塞,他決定先讓對向來車先行通過,卻遭後方同向車輛按喇叭。 

隨後行經該路的莊姓員警,騎乘警車迴轉逆向到車輛旁,並揮手示意車主往前移動,沒想到車主往前滑行後,卻聽到莊姓員警鳴笛,並調頭將他攔下,莊姓員警下車後就不斷喊「你剛剛壓到我的腳」,對此車主表示,「當下我真的完全沒有發現我跟他有任何擦撞」,也無法在行駛過程中查看左後輪的行車狀況,不過他一聽到員警受傷,就有立刻道歉,卻反被員警的態度嚇到。 

▲車主遭莊姓員警鳴笛攔下。(圖/當事人授權)

事後車主先是被帶到莊姓員警所屬的派出所作筆錄,同時間檢視行車紀錄器,確認並無惡意擋車或其他違規情形,其他員警便建議以交通事故處理,而莊姓員警也表明願意以「壓傷」一事進行和解。 

不過,讓車主納悶的是,之後7天他不斷致電莊姓員警關心傷勢、詢問和解事宜,卻多次遭到拒接,簡訊也未回,直到某天和莊姓員警通話時,車主表達願意賠償醫藥費,也不會對車損提出求償,卻遭對方詢問「職業」後秒被掛電話,隔天竟立馬收到起訴書,發現遭控告「過失傷害以及肇事逃逸」。 

車主強調,行車紀錄器拍得很清楚,作筆錄時其他員警也已經確認,他並無任何肇逃行為,不理解為何突然因此遭提告,重新和檢察官詳述一遍過程後,確定過失傷害罪成立,肇事逃逸罪不成立。 

▲車主不斷關心莊姓員警傷勢,卻未得到回應。(圖/當事人提供)

近日車主收到簡易判決書,遭判十日拘役易科罰金,判決書上更稱他「堵住車流」,他不解表示:「影片應該可以看到,堵住車流的應該是那台違停的黑色車吧,檢察官怎麼不將這些因素納入判決?」同時也拿著行車紀錄器的影片申訴莊姓警員違規行為,卻都投訴無門,甚至還有單位回應「這是警察個人行為」,讓他無奈直呼:「被稱為人民之保母的警察,是這樣對待人民的嗎?」 

▲桃園交通中隊中隊長出面回應。(圖/翻攝自爆料公社公開版)

有網友將影片轉貼到爆料公社,不少人見狀紛紛留言,「壓腳沒看到,只看到可怕的執法單位」、「明明就真的不是故意的,還強說故意,反正警察說的都是」、「路這麼大還要逆向,先開一張吧,又停在中間給車壓是啥情況」、「有行車記錄器自清還要被判拘役10日?這到底是什麼社會」、「駕駛太善良了」、「影片真的看不出有輾到腳」、「車主也太衰了吧,整個莫名其妙」。

對此,桃園交通中隊中隊長在網友爆料貼文下回應:「有關部分網友質疑本中隊莊姓員警疑有『碰瓷』的不當行為,經查係本中隊員警於去(109)年6月6日上午11時17分,勸導違停車輛過程中,遭該部自小客車不慎輾傷左腳,同仁檢具驗傷單提出刑事告訴後,對方被桃園地方法院依照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10日,期間未向對造求償、亦無提出民事訴訟,警方呼籲各位網友理性以對,尊重司法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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