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女提醒「室外不戴口罩直接罰」 警認不實消息送辦

記者於慶璇/台南報導

台南市46歲郭姓女子涉嫌在臉書貼文,指稱「室外未戴口罩的人抓到直接開單,已經有人被抓到被開單了」等訊息,被警方認定散布不實訊息,已將她傳喚到案,訊後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送辦,最高可開罰300萬元,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郭女在地方臉書社團PO文,寫下:「今天5/20開始,在室外未戴口罩的人抓到直接開單不勸導囉!要注意~#已經有人被抓到被開單了#錢難賺別跟荷包過不去」。

▲台南市府21日才發布新聞稿,郭女卻提前指出已有人被開單。(圖/翻攝臉書)

台南警方認定她的文字訊息明顯與台南市府21日所發布新聞稿「...台南市祭出口罩大執法,對於未依規定於外出時全程配戴口罩,且經勸導不聽者,將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辦理,裁處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內容不符。

此外,郭女在台南市府尚未正式發佈新聞稿前,就搶先在臉書張貼不實資訊誤導民眾,混淆民眾對於政府針對疫情訊息的正確性。員警進行網路情蒐後,迅速查明並通知發文者到案說明,詢後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送辦。

歸仁分局長洪頂力表示,於疫情日益嚴峻之際,請民眾勿任意散播有關疫情的謠言或張貼不實訊息,非經中央主管機關發布之公開資訊,或引起大眾恐慌的謠言、不實訊息,無論不實訊息是境外IP惡意造謠、無聊玩笑或是善意提醒,均有法律問責之必要,依法最高可罰300萬元罰金,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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