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山、郭台銘喊買疫苗助台!指揮中心:涉及2原則3層面

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我國新冠肺炎本土確診人數居高不下,且本土病例死亡至昨(28)日新冠肺炎新增19例死亡,累計78死,已正式超越SARS風暴時期73例死亡人數。為緩解新冠疫情,包括佛光山、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都已向衛福部申請捐贈或採購新冠疫苗,孫文學校總校長張亞中今(29日)宣布,透過已透過台商及中國大陸友人捐贈取得德國BNT疫苗500萬劑,大陸國藥疫苗500萬劑;另外,更傳出日本政府有意提供AZ疫苗給台灣,目前正就相關事宜進行協調。

對此,指揮中心傍晚表示,疫苗採購涉及2原則3層面,2原則為由中央政府與原廠簽約採購、並統籌分配執行外,更涉及疫苗安全、法律責任與接種部署3大層面。任何民間單位、縣市政府的申請也都必須符合同樣的嚴謹程序。

▲陳時中今下午對民間洽購疫苗表達感謝,但也強調訂契約或是出錢應由政府來。(圖/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今(29)日公布國內新增327例新冠肺炎(COVID-19)確定病例,分別為320例本土個案及7例境外移入個案;另有校正回歸本土個案166例,總計493例。確診個案中新增21例死亡。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表示,「這時間有很多廠商跟熱心人士接洽,我們都表達很高的謝意。」但強調訂契約或是出錢都是由政府來,希望不要透過第三手,並加快取得速度盡快施打,達到群體免疫等效果。

指揮中心今(29)日傍晚時發布新聞,表示關於「地方政府或企業申請COVID-19疫苗專案輸入流程」議題,指揮中心已多次說明,有關疫苗的輸入申請,有嚴謹的條件與規定,除應有原廠的授權,也必須依照食品藥物管理署召開專家會議審查,且最終須依照指揮中心防疫政策使用,任何民間單位、縣市政府的申請也都必須符合同樣的嚴謹程序。

因此,基於保障國民健康安全,疫苗政策應秉持「由中央政府與原廠簽約採購」、「由中央政府統籌分配執行」兩大基本原則,此涉及疫苗安全、法律責任與接種部署三大層面:

一、疫苗安全:

Covid-19是全球重大流行疫病,為了確保國民健康安全,相關疫苗的取得,因為涉及嚴謹的緊急授權程序以及供應配送等相對嚴格的技術要求,為維護國人健康,保障國家整體之安全,我國疫苗政策與各國相一致,皆由中央政府依權責與專業統籌辦理。

二、法律責任:
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 5條,傳染病防治政策及計畫,包括「預防接種」均是中央主管機關權責;此外,依照「藥事法」第 48-2 條規定意旨,製造或輸入緊急的疫苗藥物,其專案核准權限也屬中央主管機關。因此,有關疫苗的取得、分配與接種,均應由中央統籌,並與地方政府密切合作。

三、接種部署:
疫苗的購買與施打,涉及嚴格的供貨、冷鏈以及專業人力丶物力的規劃部署,必須配合國家整體防疫策略,施打有序,以確保供應分配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公平性,因此執行層面也都必須由中央統籌處理。

指揮中心強調,對於近來有企業、宗教或社會團體表示願意出資購買海外原廠疫苗捐贈政府使用,或提供管道途徑,媒合促成向原廠採購者,政府均表達高度感謝與肯定。但為確保國人的安全健康,並達到國家整體防疫的成效,中央的疫苗政策是統一由政府向原廠採購,統籌分配使用,這也是絕大多數國家所採取的基本原則。由政府與原廠直接簽約採購,確保原廠對政府直接負疫苗安全與法律的責任。企業、宗教等民間團體的捐贈,以及地方政府的採購,也需採取同樣原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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