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庫就是我的私人金庫?馬政府7千萬「公關費」很可疑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預算中心點名今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其中有20個單位「沒有公關需求」卻編列高額的「公關費」,合計共高達7178萬元。據《主計總處規定》,唯有配合業務需求宴客招待、婚喪賀儀、餽贈等來加強公共關係的形式方可編列公關費,但相關政府單位的公關費還是出現了浮編、濫編的情形。
 
 
交通部主管的交通作業基金就編列了公關費515萬元,就連國防部主管的「老舊眷村改建基金」,竟也編入74萬元的公關費。一位匿名官員指說,有些經費的用途編在業務費很奇怪,以此只好編在公關費科目底下,並非所有公關費都是拿來送禮和請客。綠委黃偉哲黃偉哲批,這是便宜行事,有業務需求就應照實編列,否則公關費都被拿來當小金庫使用。國民黨立委王惠美也說,真有需求,就拿出明細來一一說明,否則該刪就要刪。 政府單位被批假公關之名,行大吃大喝之實,立委將嚴審預算,不合理就刪除。
 
另外「商業發展研究院」被質疑,為何每年接受政府補助的比率近9成,卻還照樣編列公關費,是要替政府做公關?經濟部商業司長游瑞隆解釋說,商研院的補助已大幅減少,商研院有自己的業務需求。而財政部長每年公關費約50萬元,但財政部主管的中國輸出入銀行公關費一年就要432萬2000元,是部長的8倍。中國輸出入銀行副總經理林水永說,公關費是所有部門總計,非個人使用。官員們各說各話,不合理預算的預算如何刪除,恐怕最後承擔的都是納稅人的荷包。(整理:實習編輯沈語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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