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隨便停車了~苗栗市停車格收費 繳費期限僅「一天」?

記者蔡文淵、陳柏璋/苗栗報導

苗栗市從9月1日開始,市區停車格開始收費,半小時10元,只收週一到週五、早上8點到晚上7點,但說好的超商繳費服務,系統還在測試階段,15日才開始代收。有民眾19日拿著繳費單到超商繳費,卻變成逾期了,只好跑到2公里外的指定停車亭繳款,後來發現9月1日到9月9日停車的民眾,竟然只能在15日當天到超商繳費,讓民眾批評簡直擾民,整體收費機制完善前,不敢再隨便停車了。

民眾:「我18號去(超商),他說你這裡不繳啦!哪有說過兩三天超商不能繳?」

民眾擔心逾期受罰,拿著停車單趕著來繳費,卻氣呼呼的說,明明15日開始可以在超商繳款,18日拿著停車單繳費竟然就過期不給繳,讓伯伯得在多跑2公里到指定停車亭繳款,怒批收費制度根本擾民。民眾:「所以現在去哪裡都騎摩托車,不敢停了。」

另外一位網友也在臉書PO文,表示自己9月1日停車,9月17日連跑兩家超商繳款,就是不給繳,明明說好15日開放代收服務,但仔細一看繳費單,上頭繳費日期和最後期限竟然都在15日當天。

收費亭工作人員:「你覺得有(問題),你可以不用回答我,如果你覺得有違法,你去報警。」

記者實際來到停車亭想詢問原因,工作人員態度強硬拒絕受訪,但怎麼繳費期限只有一天,根據規定民眾收到停車單後,必須在7天內繳款,但剛好碰上超商繳費服務系統還在測試階段,15日才開始代收,因此換算下來,9日以前收到停車單的民眾,只能在15日當天在超商繳費。

民眾:「以前來都沒有位置可停車,現在只要找一下就有位置。」收費制度上路,車位變多了、也變的好找,因為民眾為了省錢把車開到巷子,像這輛發財車停在兩根柱子中間,還有自家騎樓也成了停車場,但也有民眾想月租停車位竟然一位難求,停車收費配套不足,引發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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