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鄰居兒是太陽花恐怖分子! 退伍中校竟打斷人鎖骨

記者游承霖/台北報導

台北市松山區一名王姓空軍退役中校,與住在公寓樓上的夫妻素有嫌隙,更不滿他們的小孩是參與太陽花學運的「恐怖分子」,竟在前年8月間上午,趁樓上夫妻倆外出之際,持木棍攻擊2人,造成丈夫全身多處擦挫傷、妻子鎖骨骨折;王男到案時否認犯行,更反咬是夫妻倆攻擊自己,但台北地院法官審理時,不予採信他的供詞,依傷害罪嫌判王男8月徒刑。

判決指出,王男為退役空軍中校,住在松山區一棟公寓3樓,被害夫妻則住處該棟4樓,王男只因住在樓上的夫妻倆沒有開過房屋窗戶、沒有工作而很奇怪、房屋漏水、兒子是太陽花成員等理由而對他們有所不滿。

2019年8月1日上午7時40分許,王男見夫妻倆正準備上班下樓之際,先是在3樓樓梯間「肩撞」丈夫後,接著又在1樓樓梯口處,取出預藏的長條木棍朝夫妻倆揮擊,造成丈夫背部、左肩膀、左上肢、右小腿擦挫傷、妻子左鎖骨骨折。

王男挨告後全盤否認犯行,起初辯稱自己雖與夫妻倆有糾紛,但當天只有肩膀碰觸到丈夫,並未對他們有進一步動手行為,更反咬是夫妻倆惡人先告狀,妻子先將他抱住,他閃過丈夫拳頭,對方便趁機逃逸。

法院審理期間,王男又改口稱,「我以前在部隊服役,什麼都幹過,雖然我官很小,但連警察局三線二星看到我都敬禮。我是軍人,做任何事情都是講法理情,現在社會是講情理法,沒有法律了。」隨後又當庭伸手指向被害夫妻的兒子,並表示「這個人是太陽花的恐怖分子,打了我3次,我出了法院還被他叫過去」等語。

台北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害夫妻倆從偵查到法院審理的證述前後大致相符,並無矛盾或不符合情理的地方,根據驗傷單顯示,丈夫背部確實有遭器物鞭打過的長條狀紅痕、妻子也有骨折、瘀青等傷勢。

此外,法官更發現,王男在同年12月間曾持同一條木棍到被害人家中敲打,經警方移送裁處後,被法院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3千元的紀錄,因此認定王男涉犯傷害罪,至於他的辯詞均與本案無關,也並未提出相關證據,因此無從採信。

法官認為,王男只因被害夫妻倆沒有開過房屋窗戶、沒有工作而很奇怪、房屋漏水、兒子是太陽花成員,而對他們有所不滿,恣意以徒手、木棍毆打夫妻倆,事發後更持該木棍、螺絲起子揮舞,增加夫妻畏懼感,可見王男自我情緒管控及法治觀念均屬不佳,毫不尊重他人的身體及健康,行為實屬不該。

法官審酌,王男犯後始終否認犯行,從未表達過任何歉意外,更多次以言語攻擊夫妻倆與他的家人,事後毫無悔意的犯罪態度,以及被害人傷勢、後遺症等情狀,依傷害罪嫌判他8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王男僅因鄰居兒子參與太陽花學運等理由,竟對鄰居夫妻施暴。(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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