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女在公墓「做最後一次」騙錢去和別人結婚 惡男判13年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30多歲高姓男子被控詐騙女網友13萬餘元,還誆自己殺了人了要跑路,約女網友到公墓「做最後一次」並搶走手機,被依強盜、強制性交等罪起訴。一審基隆地方法院將高男判處13年有期徒刑。二審高等法院認為高男犯行明確,駁回上訴。

▲高男以「我殺了人,正在跑路」騙女網友人財兩失,自己跑去和別的女人結婚。(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曾有2段婚姻的高男於2020年9月間,透過網路認識一失婚女網友,進而交往。交往期間,高男不斷以機車壞了、車禍、開刀等理由,向女網友借錢23次,共13萬6800元。

同年11月間,高男誆騙女網友說要還錢,女網友因此自屏東住處北上到新北市金山找高男,2人約在金山第一公墓見面,沒想到高男一開口,就說自己殺了人,正在跑路「我就是要錢而已」,女網友信以為真,以手機網路銀行轉帳2萬9000元給高男。

但高男還不滿足,要求女網友和他在公墓裡「做最後一次」,性侵女網友得逞,還搶走女網友的手機逃逸。女網友事後報案,警方依據手機訊號,4天後逮到高男。

令警方訝異的是,高男犯案後,就和一名懷孕女子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新婚孕妻不知道發生什麼事,還向警方詢問「我先生什麼時候可以回來?」

檢方偵辦後,依強盜、性侵等罪將高男起訴,高男也被收押至今。但高男仍否認犯行,強調只是嚇嚇女網友,為了騙女網友的錢。過程中也沒有強迫發生性關係,更沒有強盜。

一審基隆地方法院認定高男詐騙女網友13萬餘元,又性侵得逞,合併判處高男13年有期徒刑。高男上訴,二審高院審理後認為高男犯行明確,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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