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女虐殺17歲檳榔西施!懷疑搶男友 判14年2月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年僅17歲的林姓台日混血少女23年前獨自在桃園一檳榔攤工作,卻被懷疑侵吞營收款,遭虐殺焚屍,直到2019年秘密證人說出真相。高等法院日前將當時年僅19歲、20歲的兇手潘子鑑、陳諭詩情侶檔各判刑14年6月。另名共犯,當時年僅15歲的陳姓少女,不滿林女可能喜歡她的男友,加入虐殺,高等法院2日再判陳姓少女14年2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15歲少女不滿死者似乎喜歡她的男友,加入凌虐殺人行列。(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檢方起訴,被害林姓少女當年17歲,在潘男位於桃園,與人合夥經營的檳榔攤工作。1998年間,潘男懷疑少女私吞營收款還檢舉他吸毒,夥同女友等人拘禁少女,百般凌虐後以毛巾絞殺,棄屍桃園八德,再載到平鎮焚屍。

少女的遺體事後被發現,卻因現場沒監視器,也無證件,又沒家屬出面指認,少女一度被以無名屍下葬。直到2019年間1秘密證人指認,警方循線找到少女的家人,經DNA比對後,案件曝光。

檢警當時除了逮捕潘男及女友,也逮捕當時年僅15歲的陳姓少女,她的男友吳昶宏也是共犯,事發後潛逃國外,已被通緝中。

檢警追查,潘男和女友、吳男將林性少女拘禁在檳榔攤2樓,陳姓少女因為不滿林女似乎也喜歡吳男,早懷恨在心,因此加入凌虐,對林女百般毆打。

一審陳姓少女被少年法庭依殺人罪判刑14年8月,陳女不服,上訴二審,強調沒有共同殺人,且23年了,追訴時效已滿。但法官認為,依多名證人證詞,以及警方偵辦相關事證,認定陳女不僅手段兇殘,且毫無悔意,考量當年陳女未成年,確實也非主導,改判14年2月有期徒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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