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中小學營養午餐長蛆!纏訟10年 再判6校長有罪

記者莊沛儀/新北報導

震撼教育界的新北市中小學校長營養午餐索賄弊案,查出數十名中小學校長、主任和評選委員涉收廠商賄賂,最高法院昨(15日)天做出判決,更一審有罪的6名校長,刑期為1年10月至4年2月定讞,另有4名校長獲撤銷發回更二審、5名校長則無罪確定。

最高法院15日有罪定讞的的6位前校長,分別為二重國小前校長劉創任判1年10月、樹林高中前校長張世明判4年2、新興國小前校長張崇判3年7月、義學國小前校長蕭道志判4年2月、江翠國中前校長黃耀輝判2年4月、新埔國小前校長張萬隆判2年2月徒刑,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

▲中小學營養午餐弊案,15日再判6校長有罪。(示意圖、非當事者/資料照)

另外,柯份、趙榮景及吳玉美、葉振翼更一審有罪的校長遭撤銷發回,由高等法院進行更二審;至於更一審中獲判無罪的5名校長潘教寧、蕭茂生、曾茂山、傅育寧、吳永裕則是上訴駁回獲判無罪確定。

全案起源於4年前,新北市中和區積穗國小發生驚見午餐桶長蛆,檢調進行大規模清查,赫然發現業者為取得午餐標案,自2002年至2011年間,在學生每餐45元的餐費中,抽取2到4元的回扣;或每件採購案以10萬至50萬元統包計算回扣,以現金送入校長室行賄。檢方在2011年偵查終結,總計起訴校長、學校總務主任、評選委員、和業者等被告共78人。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