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補助提高至20萬!教育部這新制月底上路 點名「這身分」還鬆綁限制

記者 周佩怡 台北報導
2026/07/22 21:18:00
教育部修正《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新制將於7月31日上路。(圖/資料照)

教育部修正《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新制將於7月31日上路,除了公費生每年補助提高至約20萬元外,也新增中央儲備培育機制、放寬教師資格考分發規定,並取消義務服務期間不得申請學位進修的限制,盼提升公費師資制度吸引力,補足自然、科技等仍有師資需求的類科。

教育部表示,近年受到少子女化影響,加上部分類科仍有師資缺口,教育現場也需要更多元專業師資,因此全面檢討公費師資培育、分發及服務制度,將自7月31日起施行新制,並從優適用於契約期內公費生及115學年度新進公費生。

請繼續往下閱讀…

新制除調整公費生生活津貼及專業成長費至每年20萬元外,也新增「中央儲備制」公費培育機制,由教育部依整體師資需求,預先培育急需類科師資,例如近年中等學校自然與科技領域教師,待培育完成後再協調縣市分發,即時銜接教育現場需求,提升師資配置精準度與政策效益。

考量公費生修業歷程與培育完成率,教育部此次也放寬延後分發規定,明定適用對象、原因及期限,未通過教師資格考試者,可在制度規範下獲得第二次考試機會;原住民公費生及離島保送生延後分發期間,也可分別計算。

此外,配合國家語言政策及十二年國教課綱,修法將原本僅採認英語能力,擴大納入其他外國語文及本土語文能力,提供公費生更多元的語言學習選擇;取消公費生義務服務期間不得申請辦公時間攻讀學位的限制,回歸既有教師專業的發展制度管理,只要不影響教學,教師可依學校相關規定規劃進修。

教育部表示,此次修法同步檢討公費師資培育、分發及服務機制,希望透過更具彈性與支持性的制度設計,兼顧公費生權益及教育現場師資需求,穩定師資供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