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45K不夠…台積電正妹外包商「加入詐團兼職」用3支iPhone靠色圖行騙

記者 陳弘逸 報導
2026/07/27 13:59:00
台積電女外包廠商加入詐騙集團擔任「一線話務人員」用3支iPhone手機經營各大社群,假借抽獎用美女色情圖文利誘受害者上當、匯款。(示意圖/AI生成圖)

新竹在台積電外包廠商工作的陳姓女子,加入詐騙集團擔任「一線話務人員」用3支iPhone手機經營各大社群,假借抽獎用美女色情圖文利誘受害者上當、匯款。該集團被破獲後,陳女認罪,但她另涉犯毒品案,加上詐騙犯行影響社會治安,法院審理後,不予緩刑,依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參與犯罪組織罪,判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沒收扣案的3支iPhone手機,可上訴。

判決指出,該詐騙集團自2025年5月起籌組機房,陳女於同年8月加入,她負責經營推特、IG、Threads等社群平台的假女性帳號,待粉絲數累積到一定程度後,便公開張貼假的抽獎貼文或用美女色情圖文利誘受害者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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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被害人上當,陳女等人便會以「中獎」、「約會需支付1000元入群費」或「家中急需用錢」等詐騙話術要求匯款,藉此跟集團一起詐騙取財。

該集團被偵破後,陳女都坦承犯行,同夥具體說明詐欺手法與其他成員的分工模式,堪認有悔改之意,因此建請法院,涉犯發起、指揮本件犯罪組織罪部分,具體求處4年以上有期徒刑;各次複合型詐欺罪部分,量處2年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

審理期間,陳女認罪,自述高中畢業之教育程度,現為台積電外包廠商及在工地工作,月收入約4萬至4萬5000元。

法官認為,陳女雖認罪,無前科,但貪圖詐欺集團組織所允諾報酬而犯案,影響社會治安,又有毒品案仍在偵查中,因此,不宜宣告緩刑,以契合國民的法律感情。

審理後,將陳女依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參與犯罪組織罪,判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沒收扣案的3支iPhone手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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