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40萬入手「MP5型衝鋒槍」放朋友家!他倒楣被抓…拿85阿嬤當擋箭牌

記者 陳弘逸 報導
2026/08/03 10:47:00
彰化男子幫友人寄藏德國HK廠MP5型制式衝鋒槍及子彈,被檢警搜索活逮。(示意圖/AI製圖)

彰化許姓男子去年幫友人德國HK廠MP5型制式衝鋒槍及子彈,未料,遭密報被檢警搜索,許男因此,遭判1年9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5萬元;他不服提起上訴,主張他在檢警搜索前,就要求友人取回,也主動積極配合調查,家裡還有高齡85歲阿嬤須照顧,二審法官認為,許男有毒品前科,原審量刑並無不當,且不符宣告緩刑條件,因此,駁回告訴,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吳男於2010年於彰化縣某處跟身分不詳、綽號「阿嘉」男子,花40萬元,購買一把德國HK廠MP5型制式衝鋒槍,還曾到銀行山某僻靜處試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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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2025年6月29日晚間7時55分許起,吳男將購得的制式衝鋒槍、子彈裝入裝槍袋,交由許男寄放在住處,直到警方接獲密報,持核發搜索票後,前往搜索,並當場查獲制式衝鋒槍、子彈此案曝光。

偵審期間,吳男、許男都認罪,不過兩人竟無視法律任意持有、寄藏,具有殺傷力槍枝、子彈。

法院審理後,將吳男依未經許可持有制式衝鋒槍罪,處5年2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5萬元;許男犯未經許可寄藏制式衝鋒槍罪,處1年9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5萬元;沒收扣案槍枝、子彈等違禁品。

許男不服上訴二審,他主張,基於朋友情誼協助寄藏,在警方搜索前夕,就曾要求吳男取回槍彈,雙方還有借貸關係,實際寄藏槍彈期間僅4天,也主動配合調查,一時失慮誤觸法,犯後深切悔過。

許男還說,自幼由阿嬤帶大,她如今高齡85歲患病,須要有人照顧及親自接送定期看診,若入獄,恐無人照料,家中經濟也將陷入困頓,向法院懇請予以緩刑諭知。

二審法官認為,原審量處1年9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新臺幣15萬元,刑度屬極低度量刑,並無輕重失衡情形。另查出,許男有毒品前科,遭判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判刑定讞,不符緩刑要件。

審理後,法官認為,許男主張無足推翻原審裁量的結果,緩刑要件不符,指摘原審判決量刑不當及請求宣告緩刑,都無可採,上訴無理由,應予駁回,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