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父「離家30年」老了住進安養院!妻兒急斷關係…他還沒討到錢先走了

記者 陳弘逸 報導
2026/08/06 12:40:00
男子曾對妻子、2名子女家暴,離家出走,拋家棄子30多年,未盡身為丈夫、父親的義務,老年住進安養機構,一家人擔憂被要求負擔龐大照護費,向法院聲請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示意圖/AI製圖)

新北男子大壯(化名)曾對妻子、2名子女家暴,離家出走,拋家棄子30多年,未盡身為丈夫、父親的義務,老年住進安養機構,一家人擔憂被要求負擔龐大照護費,向法院聲請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審理期間,大壯過世,喪失當事人能力,妻子、2名子女扶養義務已不存在,因此,法院將聲請駁回。

判決指出,男子大壯(化名)曾對妻子、2名子女家暴,事後又離家出走,拋家棄子30多年,未盡身為丈夫、父親的義務,直到老年,被安置在長照機構,一家人擔憂被要求負擔龐大照護費,因此3人向法院聲請減輕或免除對男方的扶養義務。

請繼續往下閱讀…

此案,進入審理期間,大壯於今年7月2日在長照機構身亡。法官認為,親屬間的扶養權利義務是基於特定身分關係而來,僅在自然人生存期間,才有扶養權利及義務可言。

由於大壯已死亡,喪失當事人能力,妻子、2名子女自然已無扶養義務,聲請免除扶養義務亦無權利保護的必要,因此,聲請駁回,可抗告。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 拒絕兒虐、防止老人受虐,請勇敢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