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官爆性騷追扣「撤職停役」!教育部違不溯及既往原則判教官勝訴
2026/08/10 18:17:00
國立某高級農工前軍訓教官凃姓男子,遭學生指控於 2018 年間在值勤室內涉嫌擁抱、觸摸胸部等行為。案經校方性平會調查成立後,教育部原於 2019 年核予記 2 大過處分;未料教育部於 2023 年改依修訂後的新法加重懲處,撤銷原處分並改核予「撤職、停止任用 5 年,終身不得介派為軍訓教官」,國防部亦據此辦理撤職停役。凃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教育部拿修正後的新法裁罰舊案,嚴重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判決凃男勝訴,撤銷相關處分。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凃男 2018 年被學生 A 指控於值勤室內對其擁抱、摸胸及意圖親嘴。校方性平會認定成立後,教育部 2019 年核予記 2 大過。但 2023 年教育部人評會認為應比照教師性侵害案件辦理,竟撤銷原處分,改核予撤職、停止任用 5 年且終身不得介派,國防部隨後辦理撤職停役。
請繼續往下閱讀…
法官審理指出,教育部 2023 年係援引 2020 年修正後的教官遴選辦法作為加重依據。然而凃男被指控的行為發生於 2018 年,當時法規並無該加重條款,且新法未明定可溯及既往。教育部擅自撤銷早已確定的處分,顯已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法院據此判決凃男勝訴,一併撤銷教育部及國防部之違法處分。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拒絕性騷擾,請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