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前經紀人「手天使」朱翊銘 搜索時拉扯弄傷警察遭判2個月徒刑

記者 蒲世芸 台北報導
2026/08/25 13:40:00

孫鵬、狄鶯的獨子孫安佐(改名孫健豪)2024年6月因攜帶「火焰槍」前往台北市信義區一間夜店,引發外界關注。警方事後前往搜索時,孫安佐當時的經紀人朱翊銘因與員警發生拉扯,造成鍾姓員警受傷,因此遭到法辦。台北地檢署去年7月依妨害公務、傷害罪嫌起訴,案件經台北地院審理後,今(25日)依傷害罪判處朱翊銘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經台北地院審理,25日認定朱翊銘成立傷害罪,判處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至於妨害公務部分,則未依該罪判刑,全案仍可上訴。(圖/記者楊佩琪攝)

當時警方搜索過程中,在孫安佐處查扣改裝火焰槍槍身、匕首及彈頭等物品,案件移送後,檢察官諭令孫安佐以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不過後續經刑事局鑑定,查扣的彈頭被認定為空包彈,並沒有殺傷力;至於火焰槍則無從認定是否屬於管制槍械,匕首也不屬管制刀械,因此孫安佐最終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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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倒是當時陪同孫安佐的經紀人朱翊銘,因搜索期間與警方發生拉扯,導致鍾姓員警受傷,遭檢方另案追究刑責。

朱翊銘過去曾自稱畢業於台灣大學政治系,並輔修哲學系,人生經歷相當多元,曾擔任AV男優、酒店公關及「手天使」,也曾兩度代表台灣維新黨參選立法委員。

他過去甚至將上述經歷列入選舉公報,提出的政見包括性交易與大麻合法化、下修合法性行為年齡等,另外還曾提出「火鍋不可加芋頭」、「咖哩飯不可攪拌」等特殊主張,當時也因此多次成為新聞焦點。

案件今年6月底開庭時,朱翊銘坦言自己「不是很懂法律實務」,並否認鍾姓員警的傷勢與自己有關。他也主張,當時自己的動作應該不至於造成警方受傷。

朱翊銘因與員警發生拉扯,造成員警受傷,因此遭到法辦。(圖/記者楊佩琪攝)

至於被控妨害公務部分,朱翊銘表示,自己不確定警方當時是否依法執行搜索,因為不希望親友被牽扯進案件,所以才沒有配合警方。他強調自己沒有妨害公務的犯意,因此在法庭上採取無罪答辯。

不過,檢察官認為朱翊銘的行為及開庭時的態度,難以認定犯後態度良好,加上他過去曾有妨害公務前科,並因此被判處拘役30日,因此建請法院判處5月以上刑期。最終台北地院審理後,今(25日)認定朱翊銘成立傷害罪,判處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至於妨害公務部分,則未依該罪判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