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聘律師打官司卻每戰每敗!驚見他根本是冒牌 下場曝光
中華民國退伍軍人權益促進會金姓理事長明知自己沒有律師執照,竟在臉書自封律師事務所「執行長」,甚至在台中地院外主動搭訕前來諮詢的民眾,收受 5 萬元報酬代寫書狀、陪同開庭。未料案件連連敗訴,民眾察覺有異向正牌律師求助,全案才東窗事發。金男一審被依違反《律師法》判刑 6 月,經上訴台中地方法院,合議庭考量他坦承犯行、全額退款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撤銷原判決改判有期徒刑 2 月,得易科罰金,宣告緩刑 2 年,並須接受 2 場法治教育。
假冒事務所執行長攬客!收5萬代寫訴狀、旁聽陪審官司全吞敗
判決指出,金姓男子明知自己未取得律師證書,也未受聘於任何正派法律事務所,先前就曾因他案遭民事法院裁定警告「無證辦理訴訟恐牴觸律師法」,但他仍於個人臉書頁面公開填載擔任某法律事務所「執行長」職務。
日前一名陳姓女子前往台中地院訴訟輔導科諮詢,金男見狀上前搭訕攀談,佯稱能引介律師協助處理。金男隨後雖找來一名林姓律師進行諮詢,但該律師評估後認為勝訴機率不高婉拒委任;金男為牟取利益,竟親自出馬慫恿陳女,開出 5 萬元包辦代價,由他親自操刀撰寫民事訴狀,並在開庭時坐在法庭旁聽席全程「陪審」。
然而由無牌的金男主導訴訟後,案件在法院接連敗訴,陳女心生疑竇轉向其他執業律師諮詢,整起冒牌律師包辦官司案才徹底穿幫曝光。
檢方痛批浪費司法資源!二審認和解退費改判2月緩刑自新
檢方偵查時嚴厲指出,金男身為退伍軍人權益促進會理事長,理應為協會表率,卻為圖私利招攬訴訟,不僅損及當事人權益,更是浪費司法資源,一度求處 7 個月以上重刑。台中地院一審依違反《律師法》非律師意圖營利辦理訴訟事件罪,以簡易判決判處金男有期徒刑 6 月,併科罰金 3 萬元。
金男不服提起上訴。台中地院二審合議庭審理考量,金男於偵審期間坦承犯行,且已與陳女成立調解並將 5 萬元報酬全數返還完畢,取得被害人諒解。
合議庭審酌其犯後態度尚佳,有效節省司法資源,認定其良心未泯、係一時失慮觸法,經此偵審程序當知警惕,信無再犯之虞,因此撤銷原判決,改判有期徒刑 2 月,可易科罰金,宣告緩刑 2 年,緩刑期間須付保護管束並參加 2 場法治教育。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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