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賺5000元淪詐騙集團幫助犯!台積電女員工門號被用來賣「壯陽藥」撈錢

記者 陳弘逸 台中報導
2026/09/03 10:10:00
台中女子為賺取5000元報酬,把手機SIM卡交付給詐騙集團使用,該詐團以販售「壯陽藥」為由,詐騙受害人14萬1998元。(示意圖/AI製圖)

台中邱姓女子去年為賺取5000元報酬,把手機SIM卡交付給詐騙集團使用,該詐團以販售「壯陽藥」為由,詐騙受害人14萬1998元;檢警獲報循線查獲邱女,她一度否認犯行,還辯稱手機遺失,當下急著回南部台積電工作加班才未報警與掛失,但說詞未獲採信;審理時,她才改口認罪,並跟受害人達成調解,因此,法院判她緩刑2年,須付保護管束,依調解筆錄履行損害賠償,應接受2場法治教育,可上訴。

判決指出,邱女2025年為賺取5000元報酬,將手機SIM卡交付給詐騙集團成員,該詐團取得該門號後,佯裝販售「壯陽藥」,利誘受害者上當,於同年5月26日至7月1日間,分4次以貨到付款方式,騙取14萬1998元。

請繼續往下閱讀…

事後受害者報警,檢警循線查出門號登記在邱女名下,將人依法送辦;警詢與偵訊時,她否認幫助詐欺犯行,辯稱該門號,是申辦給2歲女兒看影片當備用機,因外套口袋沒拉鍊,騎機車時不慎掉落,因急著回南部台積電工作加班才未報警與掛失。

但檢方認為,邱女遺失的手機價值不菲,甚至在手機遺失後,並未報案或停話,甚至還去繳1萬7265元的通話費,行徑有違常情,因此,未採信說詞,依法將她起訴。

法官認為,邱女貪圖利益提供SIM卡助長詐欺歪風,考量她認罪、無前科,也達成調解,並承諾依約賠償被害人,獲對方同意給予緩刑機會。

法院審理後,將邱女依幫助犯詐欺取財罪,判她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須付保護管束,依調解筆錄履行損害賠償,應接受2場法治教育,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