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賓士偷金飾!單親3寶爸「拿錢上酒店」揮霍完才喊窮…月入7萬不賠錢

記者 陳弘逸 台中報導
2026/09/10 13:15:00
彰化黃姓男子有多項偷竊前科,今年出獄後不到2個月又闖空門再犯,竊得1萬3600元,再破壞珠寶盒鎖頭拿走1條金項鍊、3個金戒指後逃離,還去酒店消費。(示意圖/AI製圖)

彰化黃姓男子有多項偷竊前科,今年出獄後不到2個月又闖空門再犯,竊得1萬3600元,再破壞珠寶盒鎖頭拿走1條金項鍊、3個金戒指後逃離,還去酒店消費,黃男落網後,一審被判1年;檢方提起上訴,二審他哭窮,主張是中低收入戶,有3個未成年小孩要養,但說詞未獲採信,改判1年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黃男今年3月鎖定某住戶行竊,先詢問隔壁鄰居是否有人在家,確認沒人後,就拿剪刀破壞大門門鎖,再拿木棍撐開大門闖空門竊得1萬3600元,再破壞珠寶盒鎖頭竊得1條金項鍊、3個金戒指後逃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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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屋主發現遭竊,報警提告,4天後,黃男被拘提到案,偵查期間遭收押,一審被查出有多項竊盜前科,且5年內再犯屬累犯,被依侵入住宅毀越門窗攜帶兇器竊盜罪,處1年有期徒刑,沒收或追徵,未扣案的1萬3600元與竊得1條金項鍊、3個金戒。

對此,檢方不服,提起上訴;黃男主張都坦承犯罪,本身是中低收入戶,靠買賣中古車為生,賓士車是以15萬元分三期買的,是13年車,家裡的人都不會開,有3個小孩才10、13、14歲,把金飾拿去還債,抵了20萬元,存款的6萬3485元是賣車的錢。

至於被拍到去KTV消費,黃男解釋因為裡面的小姐一個是前妻,其他不認識,並不是拿贓款去酒店消費,希望能輕判。

檢方主張,黃男入監前從事研磨技工、中古車買賣,月收入約7萬元,並非無資力,但至今未能達成調解、賠償損失,且他羈押後,暗中將提款卡與密碼交給家人持續提領,導致帳戶最後僅剩169元,根本無意願賠償受害者,認量刑過輕,請將原判決撤銷,量處較妥適之刑。

綜合相關證據,二審法官認為,黃男自2006年起,頻繁因為竊盜入監出監,今年1月出獄不到2個月又犯案,且並非無法正常自食其力生活,或無法融入社會經濟體系,且犯後拿金飾抵債,還跑去KTV消費享受,花用被害人的財產毫不手軟。

另外考量,黃男沒有賠償被害人,犯後態度不佳,尚有負債15萬元,離過三次婚,育有3名未成年子;審理後,撤銷原審部分判刑,改判1年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