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600萬名醫偷吃IG擁1.7萬粉絲女網紅!被妻抓包…尪認:發生多次關係

記者 陳弘逸 台北報導
2026/10/10 07:11:00
名醫偷吃擁IG擁1.7 萬名粉絲追蹤的「美甲師兼網美」被妻子抓包還提告。(示意圖/AI製圖)

北市年收600萬的名醫大壯(化名)婚後因出軌被妻子阿芬(化名)抓包,簽下協議,若違約需賠償500萬元;在去年丈夫又被抓包,偷吃擁IG擁1.7 萬名粉絲追蹤的「美甲師兼網美」這次妻子憤而提告,丈夫及小三,獲賠8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至於小三則因無侵害配偶權之故意或過失,獲判免賠,可上訴。

判決指出,女子阿芬(化名)跟北市某名醫大壯(化名)於2012年結婚,男方曾於婚後第3年跟同事發展婚外情被妻子抓包,事後為挽回婚姻,夫妻簽訂協議書,約定若再有違反婚姻忠誠義務之行為,需賠償500萬元違約金。

請繼續往下閱讀…

未料,妻子於2025年查看丈夫手機時,又發現他跟另一名擁有在Instagram擁有 1.7 萬名粉絲追蹤的「美甲師兼網美」小花(化名),頻繁傳送曖昧訊息;事後追問丈夫得知,雙方至少發生約3次性行為,男方甚至給小三10萬元紅包。

面對丈夫二度出軌,阿芬憤而告上法院,對丈夫索討500萬元違約金;另向小三小花求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

審理時,阮男抗辯,每月薪資雖有40至50萬元,但需負擔高額房貸與子女教育費,認為500萬元違約金過高,請求酌減。

小三小花則辯稱,雙方在朋友聚會認識,男方自稱單身且主動追求,交往4個多月期間她並不知情,直到得知男方已婚後便立刻勸男方回歸家庭並分手,封鎖對方。

綜合相關事證,法官認為,大壯確實違反協議書約定,但考量其每月固定負擔約20萬元的房貸及家計支出,將懲罰性違約金酌減至80萬元。

至於小花部分,法院考量現代男女交往未確認身分證配偶欄與常情無違,且男方並非極具知名度之人,難以要求她負有主動搜尋確認婚姻狀態之義務,因此認定無侵害配偶權之故意或過失,獲判免賠,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