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南湖大山扭傷搭空勤直升機獲救!台中男「因1事」遭消防局開罰2萬
攀登高山意外受傷獲救,事後卻得吞下萬元罰單!一名45歲黃姓男子日前獨自攀登台中市和平區南湖大山時,不慎扭傷左腳導致無法行走,隨即向消防單位求救。台中市消防局緊急派遣梨山分隊上山搜救,並申請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直升機執行吊掛,順利將人救下山送醫治療。然而,消防局事後清查身分與裝備時發現,黃男並未依照地方自治條例具備初級救護證照,亦未投保登山綜合保險,當場開立舉發單,依法裁罰新台幣 2 萬元。
左腳扭傷受困高山!直升機出動高空吊掛 救護車後送就醫
台中市消防局指出,45 歲的黃姓男子於本月 3 日攀登和平區南湖大山,行經高海拔山區時因意外造成左腳嚴重扭傷、劇痛難耐無法自主行走,隨即向外界請求緊急救援。
消防局獲報後不敢大意,除立即派遣轄區梨山分隊搜救人員整裝徒步趕往現場馳援外,考量南湖大山路途遙遠且患者行動受限,同步通報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出動黑鷹直升機支援。空勤直升機飛抵目標山域後,由特搜隊員配合機組員順利將受傷的黃男吊掛上機,降落後隨即由待命的救護車後送往東勢農民醫院急診救治,所幸經治療後無生命危險。
未依規定具救護證照與保險!違反登山自治條例 消防局開單重罰2萬元
原以為驚險獲救已告一段落,但消防局在調查該起山難搜救紀錄時赫然發現,黃男此次登山行為已嚴重違規。台中市消防局指出,黃男所攀登的南湖大山屬於台中市公告的「特殊管制山域」,進入該區域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規。
消防局說明,黃男未符合《台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第 6 條第 2 項規定,即領隊或至少一名隊員應具備初級緊急救護能力,並領有基本救命術(BLS)證書或初級救護技術員(EMT-1)等相關有效證照;此外,黃男亦未依同條第 4 項規定辦理登山綜合保險。因各項違規事實明確,消防局已依規定對黃男開立舉發單,依法處以 2 萬元罰鍰。
進入特殊管制山域有門檻 消防局籲做足準備:平安回家才是登山終點
台中市消防局嚴正提醒,民眾登山前務必確認入山、入園與各縣市山域管制規定。凡進入特殊管制山域,必須依核准之登山計畫路線行進,隨身攜帶具有定位功能的器材(如 GPS、衛星通訊器)及緊急聯絡通訊設備;隊伍中務必有人具備合格的緊急救護證照,並落實投保登山綜合險,以免觸法受罰。
消防局強調,高山氣候瞬息萬變,登山安全的核心價值在於平安返家而非強行登頂。山友平時應做足體能訓練、路線規劃與裝備整備,行進間若遇身體不適、受傷或天候驟變惡化,應及早評估撤退,切勿勉強完成行程;「山永遠都在,量力而為、適時撤退」,平安下山才是登山真正的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