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點錯過匝道!中台灣客運151急煞硬切槽化線 險釀連環撞

大眾運輸公車駕駛行車安全再亮紅燈!有民眾昨(11)日駕車行經台 74 線快速道路時,目擊並記錄下極為驚險的一幕。一輛中台灣客運151 線公車疑似因駕駛恍神或未提早注意路況,車輛即將錯過匝道出口時,竟不顧快速道路車速飛快,在主線車道上緊急煞車減速,隨後以龐大車軀硬生生跨越槽化線強行切出交流道。後方車輛見狀嚇得緊急急煞閃避,險些釀成重大連環追撞,驚險畫面曝光後引發用路人與網友一片撻伐,直呼:「根本拿全車乘客與後車性命開玩笑!」
錯過匝道車道急煞!後方車輛險追撞 公車龐大車體硬壓槽化線強切
根據記者爆料網報導,昨日該輛中台灣客運 151 線公車行駛於台 74 線快速道路上,行經匝道出口前,駕駛並未依規定提早向外側變換至出口專用車道,而是持續行駛於主線車道上。
直到公車車頭幾乎已經通過匝道的分流鼻端、眼看就要錯過交流道時,駕駛才大夢初醒般驟然重踩煞車減速,車尾煞車燈瞬間亮起,緊接著才補打右轉方向燈,將體積龐大的大型公車硬生生往右急打方向盤,整輛車直接橫切壓過路面上的白色槽化線,強行擠進下匝道車流中。後方行駛中的車輛因公車無預警減速與橫切,被迫跟著緊急減速向旁閃避,差一點就直接追撞上去,過程險象環生。
快速道路任意驟降速!違規跨槽化線最高罰6千 若涉危險駕駛恐吊牌
目擊用路人氣憤指出,台 74 線快速道路車流密集且速限較高,大型公車駕駛在主線任意驟降車速甚至跨越槽化線強切,極易在高速狀態下引發後方嚴重連環追撞,後果不堪設想。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3 條第 1 項規定,汽車行駛於高架道路或快速公路,若有「不依規定變換車道」、「跨越槽化線」或「不依標線指示行駛」等違規行為,依法可處新臺幣 3,000 元以上 6,000 元以下罰鍰。
此外,若駕駛人在快速道路上「非遇突發狀況,在車道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暫停」,情節嚴重者甚至可能觸犯同條例第 43 條的「危險駕駛」規範,將面臨處以新臺幣 6,000 元以上 3 萬 6,000 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吊扣該汽車牌照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