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判刑9月不得易科罰金 理由出爐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與蔡玉真因誣指前中國小姐張淑娟為「晶華緋聞案」女主角,遭高等法院二審判決。高院認定周玉蔻為主導者且毫無悔意,判處9個月徒刑且不得易科罰金;蔡玉真則因附和犯罪且犯後有悔意,改判6個月徒刑並得易科罰金。法院指出,兩人身為媒體人卻利用資訊拼湊扭曲事實,對已淡出公眾視野的張淑娟造成名譽及心理重大損害,且相關言論與公共利益無實質連結,不僅侵蝕言論自由根基,更助長假訊息流竄。此案判決不僅釐清誹謗罪責,亦強調媒體應負起的社會責任,全案仍可上訴,後續發展備受輿論關注。
2026/09/29 0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