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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處刑公務員?苗博雅駁斥「6大罪狀」再槓柯P邏輯錯亂

記者許皓婷/台北報導

苗博雅駁斥被指控公開處刑6大罪狀

▲苗博雅駁斥被指控公開處刑6大罪狀。

台北市政府網軍爭議延燒,台北市議員苗博雅因要求交通局林姓科長當眾唸出自己的PTT發文,引來台北市長柯文哲、副市長黃珊珊痛批,議員訕笑羞辱公務員,而苗博雅不滿遭到質疑,一一還原被指控的6大罪狀,「我的問政,我具名負責,我接受一切基於事實的質疑和批評。」她更質疑,柯文哲意圖限制議員質詢的對象,根本邏輯錯亂。

針對柯文哲怒斥「議員訕笑羞辱公務員」,苗博雅直言,市長的說法,根本就是認知作戰,她強調,當時參加會議的議員們,從頭到尾都用平和語氣討論「公務資源不當濫用,公務員上班做政治打手」的問題,對官員沒有任何一句訕笑羞辱,全程有影片為證,「市府螺絲掉滿地,議員幫忙把螺絲鎖緊,議員幫市長做了他該做的工作,市長卻反而生氣?」

苗博雅強調,該拿捏的分寸,她絕不含糊,並逐一說明被指控的「欺壓基層」、「侵害隱私」、「訕笑羞辱」、「強迫表態」、「過度懲罰」、「人人自危」等6大罪狀。

1.欺壓基層?
當天質詢的,全部都是「科長級以上官員」,我沒有要求任何一個基層公務員回答我的問題。

2.侵害隱私?
質詢提出的資料,全部都是「公務員」「上班時間」「發表在公開論壇」的「政治性」或「攻擊性」言論。

3.訕笑羞辱?
質詢提出的資料,都是這些公務員「上班時間」「自願發表」的「攻擊他人」言論,官員把自己匿名攻擊別人的言論重述一次,如果算是被霸凌羞辱,那被官員匿名攻擊的對象,又該做何感想?

4.強迫表態?
請備詢者朗讀一段證據文件內的文字,是歐美議會聽證很常見的程序,我請科長級以上官員讀一次的證據,都是公務員「上班時間」「自願發表在公開場合」的言論,並不是強迫寫悔過書,只是請對方把曾發表過自認正確的言論再說一次。

柯文哲市長曾經在我質詢時表示「誰講的,誰負責,應該去問講話的人」,這次我真的去問講話的人,柯文哲又覺得不該問,應該問別人,市長意圖限制議員質詢的對象,邏輯錯亂,莫此為甚。

5.過度懲罰?
公務員在上班時間,就職務有關之事匿名帶風向,違法助選,發表政治言論,本來就該有為自己言論負責的心理準備,而市府目前的懲處,除會展基金會林姓員工年度考績丙等之外,其他都是「平時考核」小過、申誡,非常容易功過相抵,最後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議員質詢,對公務員的職位、俸祿、獎懲毫無影響,市府有懲處嗎?我看應該是鼓勵吧。

6.人人自危?
如果你在私人企業工作,上班打混摸魚、傷害公司,那是你和你老闆的事,議會不能管,議員無權過問,但公務員領的是人民的納稅錢,有屬於公務員應該遵守的法令,公務員違反法令,才會受到議會調查,如果你不是公務員,如果你沒有違反法令,你不需要到議會備詢,也不可能在議會被公布違反法令的證據。

苗博雅表示,以上一切,看過完整質詢影片就能證實,她的問政,她願意具名負責,也接受一切基於事實的質疑和批評,沒看完整質詢影片,扭曲事實,認知作戰帶風向,她一定會駁斥,「我不知道市府是不是真的把打倒苗博雅設為KPI,也不知道市長是不是決定自己要來做發言人的工作。」但市民想要追求真相的心,不會就此熄滅,她誠心呼籲市府面對真相,才能解決問題,「解決問題,而不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這句話,送給台北市長柯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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