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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睡旁邊不能碰我」好心收留 男同學硬上下場慘

地方中心/梁雪婷報導

女大生好心收留男同學卻遭性侵。(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女大生好心收留男同學卻遭性侵。(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很多社會案件除了要提防陌生人以外,還要小心身邊信任的人。日前,就有1名就讀某國立大學的莊姓男大生,酒醉後無處可去,詢問要好的同校女同學能否到她租屋處過夜,女大生答應他但約法三章,「可以睡在我旁邊但不能碰我」,但下場卻慘了。

判決指出,莊男2021年1月29日凌晨3點半在夜店喝醉,想到附近被害女子家借住,被害女子信賴莊男,答應讓他借住一晚。莊男抵達後,被害女子讓他睡在地板上,莊男卻說地板又冷又硬,睡起來不舒服,被害女子拗不過他,就同意莊男與她一起睡在床上,但約法三章「你可以睡在我旁邊但不能碰我。」

被害女子吃了感冒藥昏沉無力反抗。(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被害女子吃了感冒藥昏沉無力反抗。(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當時被害女子吃了感冒藥陷入熟睡,莊男竟起色心,強脫她外褲、內褲後性侵,被害女子因藥效全身無力,只能任由莊男擺佈,直到隔天才報警提告莊男。莊男到案時雖坦承與女大生發生關係,但堅稱是兩情相悅,沒有違背對方意願。但被害女子提供了他事後傳的道歉簡訊,法官認定他趁被害人藥效發作無力抵抗時性侵,依乘機性交罪起訴。

莊男當庭向女方鞠躬道歉,更積極賠償女方60萬元和解。而被害女子稱願意給莊男一個機會,法官審酌莊男無前科,因一時衝動犯案,犯後積極和解,具有悔意,認定「情堪憫恕」給予減刑,依乘機性交罪輕判2年徒刑,並宣告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應接受法治教育4場、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若違反附帶條件,將會被撤銷緩刑入監,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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