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男子當街性侵女性友人,完事後硬塞850元。(示意圖/資料照)
台中市崔姓男子在中區路邊遇到女性友人,相約喝酒聊天時以「曾遭她毆打」為由,竟當街在騎樓扯下她內衣褲硬上得逞,完事後還塞850元「了事」。台中地院審結,崔男雖坦認,但女子沒有和解意願,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10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崔姓男子111年8月2日晚間在中區光復路遇到女子經過騎樓,與另一名身分不詳男子阿傑叫住她,雙方就買酒在騎樓邊喝邊聊天。期間崔男翻舊帳稱女子之前在玩鬧時有打他,質問他為何要打人,並接連拿拖鞋、棍棒作勢攻擊,女子連忙跟他道歉。
崔男竟變本加厲,當場脅迫女子要跟他發生性行為,否則就拿棍子打人。女子雖堅持不要,卻仍慘遭崔男扯掉內衣褲,在眾目睽睽下硬上得逞,其他街友見狀趕緊報警。由於女子當下無法清楚表明位置,警察找不到人作罷,隔天女子仍驚恐不已,在友人陪同下前往派出所報案。
崔男雖坦認犯行,卻辯稱他犯案後有拿850元給女子。女子則反駁說,是崔男硬塞錢給她,根本不想跟他和解,希望法官從重量刑。
法官審理後,從現場監視器畫面及女子指控,加上女子事發後驗傷確實有在下體採到崔男DNA,認定崔男犯罪事證明確。考量崔男為滿足性慾,竟藉故侵害無視對方求饒,造成女子精神、身體受創嚴重,最後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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